关于《南平市促进科技特派员工作条例 (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日期:12-02
2025年7月15日,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对《南平市促进科技特派员工作条例(草案)》进行了一审;8月27日,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对《南平市促进科技特派员工作条例(草案二审稿)》进行了二审;10月23日上午,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南平市促进科技特派员工作条例(草案三审稿)》(以下简称草案三审稿)进行了三审。市人大法制委第十九次会议对草案三审稿进行统一审议,形成了提交本次会议审议表决的《南平市促进科技特派员工作条例(草案表决稿)》(以下简称草案表决稿)。法制委认为,《条例(草案)》历经常委会三次审议,充分吸收了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制度设计更加科学,内容安排更加合理,文字表述更加精炼规范,已经比较成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上位法律法规和《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规定,建议提请本次会议审议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