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刑事检察优秀公诉人”“南平市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标兵”的荣誉,是对她专业素养的肯定;“南平市朱子文化优秀宣讲员”“南平市科学家精神宣讲员”的身份,赋予她融合法治精神、科学求真与人文关怀的使命。
她是政和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叶璐琦。2022年9月,24岁的叶璐琦到第一检察部开展工作,主要负责未成年人到检察工作。她心中有爱,眼里有光,用专业和务实凝聚保护合力,用温情和关爱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对于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叶璐琦始终秉持“零容忍”的坚定立场。面对堆积如山的卷宗、无数个挑灯奋战的夜晚、法庭上一次次的铿锵指控,无不镌刻着她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对执法为民的坚定信念。2024年,叶璐琦在协助办理一起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的案件中,5名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面对复杂的局面,年轻的叶璐琦没有慌乱,她逐渐梳理案件脉络,从50余册卷宗里细致梳理上万条通信记录和资金流水,精准锁定关键证据。最终,列出40余条退回补充侦查提纲后,引导公安机关取证完善证据,成功指控犯罪的同时还追诉遗漏犯罪嫌疑人2人、立案监督贩卖毒品案2起、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案2起,查获并移送洗钱犯罪线索1条。该案入选南平市人民检察院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
2023年,叶璐琦第一次见到小宁(化名)是在政和县看守所,那一年她只有16岁,因交友不慎,帮助他人邮寄含有合成大麻素的电子烟,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刑事拘留。鉴于小宁具有主动退赃、认罪认罚等情节,经过审慎评估,检察机关对小宁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然而,小宁就读于北京房山区某院校,若在考验期内多次在政和与北京长途奔波往返,似乎不能真正达到防止再犯、帮助回归社会的目的。为了帮助小宁回归社会,叶璐琦经过探索和思考,决定采用“异地帮教”考察形式,确保这份“希望”不因距离而中断。考验期里,她迎难而上,主动协调两地检察机关、专业社工组织和心理辅导机构,为小宁量身定制帮教计划。考验期结束后,小宁递来了一张崭新的录取通知书。这份录取通知书,不仅为一个迷途少年重新校准了人生的航向,更是“未检人”跨越地域阻隔、传递司法温度的生动注脚。
负责未成年人到检察工作三年多来,叶璐琦的身影出现在看守所、法庭上,活跃在学校和社区里。每一个案件的办理、每一处细节的落实、每一次普法活动,她都用心对待。面对附条件不起诉套用同一套标准和方案,无法保证帮教成效这一难题,她创新性提出附条件不起诉“综合+个性”考察新路径,因人施策,通过个案特点进行研判,构建“精准化”帮教的方案。她充分挖掘政和是朱子祖居地、朱子孝道思想实践地这一历史渊源,创新打造“匠心,倾心、爱心,热心”的朱子“四心”工作机制,将传统文化中的仁爱伦理巧妙融入帮教,深入推进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2023年来,运用该机制,顺利帮助8个家庭改善亲子关系,6名涉罪未成年人矫正不良行为习惯,6名未成年人复学、就业。她主动探索“检察+社工+团委”三重工作机制,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行为矫治、犯罪预防、权益保护等社会化支持服务。一份份文件、一次次帮教、一个个数字,让司法少了些棱角,多了些温度。
工作之余,叶璐琦笔耕不辍,多年来撰写并刊登各类宣传、调研、典型案例等材料150余份。其中,她撰写的多篇检察宣传材料获“学习强国”、人民日报客户端、法治号APP等媒体报道,调研文章在《南平法学》《南平检察》、南平市检察机关第八届青年检察干警理论研究等刊物发表,多篇典型案例被省、市院评为优秀案例。另外,多次代表单位参加市县级演讲比赛,荣获“一等奖”3次、“二等奖”2次、“三等奖”1次。
“做一个有温度的法律人。”这是叶璐琦的座右铭。她用行动践行着自己作为“未检人”的初心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