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龚祖雁 通讯员 程宇翀 王舒婷)为加强闽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等多部门在河湖治理中的协同作用,近日,延平区人民法院、延平区河长办、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延平区城管局、延平区住建局、延平区水利局、延平生态环境局、延平区农业农村局、南平市地方海事发展中心延平分中心、延平区地方海事发展中心经友好协商,共同签署《闽江流域延平段“河湖长+河湖法官”司法协同保护合作协议》。该协议明确了从信息共享、执法联动、司法协作、生态普法四个方面,打通“司法护航+行政守护”堵点,要求司法端提供法律支撑,行政端负责一线执法、线索摸排,让“司法判案”与“行政监管”形成闭环,实现“1+1>2”的护河效果。
《协议》要求,要充分认识加强闽江流域生态司法协同协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推进生态司法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加强制度落实,主动安排协同协作各项事宜,制定工作方案,将框架协议内容落到实处,共同解决流域合作中的问题与困难。
签约后,各成员单位围绕“司法如何衔接行政”“行政如何适配司法”展开专题座谈。行政部门提出“执法证据不符合司法标准”“跨部门线索移交效率低”等问题,法院针对“涉河案件事实认定依赖行政数据”“生态修复执行需行政协助”等需求交流思路。
此次活动是延平区“司法+行政”守护生态的生动实践。下一步,各成员单位将以协议为抓手,定期开展联合执法、主题普法,司法端严审涉河案件、着力生态修复,行政端强化日常巡查、排查风险隐患,用“司法严判”守住法律底线,用“行政严管”筑牢保护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