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林雨荷)为落实《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持续深化拓展“争优争先争效 评庭评案评选”活动的通知》和《南平市检察机关持续深化拓展百案评庭活动实施方案》要求,8月21日上午,南平市检察机关在光泽县检察院举行“百案评庭”生态检察条线听庭评议活动。南平市检察院及建阳、邵武、浦城、顺昌、政和、松溪六个基层检察院相关人员组成评议组,对光泽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翁某某涉嫌非法采矿罪一案开展听庭评议。
庭审过程中,出庭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紧扣案件内容进行精准讯问,并结合非法采矿案件特点出示证据,针对本案2起非法采矿犯罪事实中收购了什么人的矿产品、收购数量和矿产品价值进行详细论证。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从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和量刑情节等方面发表公诉意见,并就本案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巨大破坏和恶劣的社会影响进行警示教育,针对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理念开展法庭释法说理。本案庭审后,光泽县法院将择日宣判。
庭审结束后,评议组人员围绕公诉人的庭审准备、文书质量、法庭调查及法庭辩论等表现进行全方面评议,认为本次庭审准备工作充分到位、庭审时节奏把控良好、讯问环节能够灵活应变,同时对文书制作规范、举证质证和言语表达规范等方面提出优化建议,以切实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和办案人员的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