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简介
近日,魏某驾驶的摩托车与叶某驾驶的轿车车辆发生碰撞,造成双方车损,两人受轻伤。由于魏某驾驶的摩托车投保了交强险,所以向保险公司诉求叶某受伤及叶某车辆的损失赔偿。保险公司经核实,魏某驾驶证已过期一年半,且魏某告知无法恢复驾驶资格,属于无驾驶资格,保险公司遂做出不予理赔的处理决定。
案件分析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相关条款规定,被保险人机动车在有以下四个情形之一下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受伤需要抢救的,以及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垫付和赔偿。第一是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第二是驾驶人醉酒的;第三是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第四是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根据规定,此案中叶某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风险提示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过期一年以上的应视为无证驾驶。
驾驶证到期应尽早向车辆管理所申请恢复驾驶资格。超期未换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可能构成“无证驾驶”。 (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