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龚祖雁 通讯员 徐帆丽 姚子豪)6月26日,浦城县人民法院主持召开闽浙赣三省边际法院建立丰溪河流域环境资源保护跨域司法协作工作会议,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法院、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法院参加。三地法院共同签署《闽浙赣三省边际法院建立丰溪河流域环境资源保护跨域司法协作工作方案》,并围绕相关工作开展交流研讨。
丰溪河是闽浙赣三省交界的重要水系,流经福建浦城、浙江江山、江西广丰,汇入鄱阳湖后融入长江,是长江水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生态环境对区域可持续发展和保护长江流域水环境意义深远。该方案旨在解决跨区域破坏生态环境资源案件发现难、打击难、取证难、监管难、诉讼难等问题,加强跨省法院合作,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形成长江支流丰溪河流域环境资源保护的合力。
浦城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三地法院将坚决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突出打击危害流域生态环境安全、跨省倾倒固体废物、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等行为,推动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综合治理。三地法院还将构建丰溪河流域环境资源保护跨域司法协作工作机制,各扬所长、学习互鉴、创新协作,逐步形成“司法资源同享、互助平台同建、风险隐患同防、突出问题同治、协调机制同立、工作举措同商”的司法保护协作工作格局。同时,围绕丰溪河流域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三地法院定期协商交流,秉持合力协商解决涉丰溪河流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实践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推进交流学习,定期组织三地法院法官、法官助理等对涉生态资源案件进行司法业务交流、庭审观摩等,围绕环境审判热点、难点问题加强交流学习,共同提升三地法院司法能力。
下一步,浦城县人民法院将与江山、广丰两地法院同心同向、密切协作,以最严密法治筑牢丰溪河流域生态安全司法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