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罗彩霞
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闽西革命根据地和苏区的主要创建者邓子恢,长期主持农业农村工作,心系亿万农民。在20世纪50至60年代,他通过深入调研,推动自留地出台落地的务实之举,正是践行正确政绩观的生动实践,成为新时代党员干部的光辉典范。
深入基层掌握实情
农业合作化推进过程中,邓子恢深入浙江、福建、江西等地调研发现,一些地方出现“一切归公”的倾向,农民家庭副业萎缩,房前屋后的小块土地被收归集体,无法满足吃菜等需求,农民失去了生产自主权。1953年,他率先提出自留地的设想,主张在合作社统一经营之外,给社员保留少量土地,由家庭自主经营、收益归己。这一符合农村实际、顺应农民意愿的主张,逐步上升为国家制度,成为农业合作化时期保障农民利益、激发生产活力的重要制度安排。
但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部分地方片面追求“一大二公”,强行取消自留地,挫伤了农民生产热情,农村经济陷入困境。面对严峻现实,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邓子恢没有坐听汇报,而是多次带队深入福建、广东、广西等地农村蹲点调研,摸清农业生产痛点和群众生活难点。他发现,农民私下在田边地角等零星土地上种出的庄稼,甚至能解决一家人的部分口粮。1959年4月,他顶住压力向中央建议:立即恢复自留地,支持社员发展家庭副业与养殖业。这种深入基层、直面问题的调研证明,真正的政绩不是掩盖矛盾,而是解决问题,让人民得实惠、经济得发展。
坚持实事求是
1959年6月,面对“自留地比例过高”“影响集体生产”等质疑,邓子恢致信毛泽东同志,用详实调研数据阐明:保留自留地有利发展生产和活跃市场,按各地区实际土地分配5%不会影响集体生产。他以自家革命前6口人种三分地菜园为例,论证每人分地5%是适当需要的;从全国16亿亩耕地中划出8000万亩作自留地,可解决5亿多农民的蔬菜供应,还能发展畜禽养殖,既减轻市场压力,又增加农民收入,是最合算的民生举措。这种始终坚持实事求是,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的方法表明,正确的政绩源于对实际的精准把握与规律的深刻遵循。
坚守初心敢担当
邓子恢基于大量调研论证认为,在集体经济尚不发达时,适当保留和恢复自留地,给予农民一定的经营自主权,是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的必要举措。为此,他在明知自留地是在对他的批判中被取消的情况下,不顾个人安危,积极主张并推动在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为农民划拨自留地。这份担当源于他对农村实际的深刻洞察,更源于他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坚守为民造福的初心。
在他的积极推动下,中央先后出台多项指示,正式恢复并规范自留地,明确自留地使用权、收益权归个人所有。自留地的推行迅速产生积极效应:农民利用自留地种菜种粮、养猪养鸡,极大缓解了饥荒压力,改善了生活,活跃了农村经济,调动了生产积极性,为国民经济恢复注入了活力。
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启示
历史证明,自留地的出台落地是一项立足当下、利在长远的务实之举。邓子恢的生动实践,为我们践行正确政绩观提供了深刻启示:
第一,政绩要建立在“为民造福”的初心上。只有心系百姓,把群众利益放在最高位置,才能做出得民心的决策。
第二,政绩要建立在“实事求是”的方法上。只有深入调研、立足实际、遵循规律,才能对症下药,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第三,政绩要建立在“求真务实”的行动上。只有不务虚名、科学决策、务实举措,才能惠民生,推动社会进步。
第四,政绩要建立在“敢于担当”的品格上。只有直面问题、坚持真理、敢于斗争、担当作为,才能扛起使命、勇毅前行。
回望历史,邓子恢推动自留地出台落地的这段往事,如同一面镜子,映照出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一心为民、实事求是、敢于担当的崇高境界。它告诉我们,共产党人最大的政绩,就是为民造福。
(作者单位:福建古田干部学院、中共龙岩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