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龙岩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出台,为龙岩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法治遵循,但其生命力在于实施。结合履职调研情况,提出以下建议:
强化宣传普及,推动《条例》入脑入心。构建全方位宣传体系。建议由市政府牵头,组织应急管理、气象、司法行政、宣传等部门,结合“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节点,通过各类媒体与网络平台,常态化开展宣传,让干部和群众全面了解《条例》的重要意义和自身权利义务。同时,将《条例》宣传纳入基层治理和普法宣传的重要内容,营造“人人学习《条例》、人人遵守《条例》、人人参与防御”的良好氛围。
压实各方责任,健全协同联动机制。细化责任分工,进一步细化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及相关部门的责任清单。完善部门协同机制,推动气象、应急管理、水利等部门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健全联合会商、信息共享、应急联动、资源调配等工作机制。深化跨区域协同,完善跨省汛情会商、预警共享、救援协作及人大协同监督等机制。
聚焦关键环节,提升防御实战能力。加大气象、水文、地质灾害监测设施投入,优化监测站点布局,重点加强山区、低洼易涝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削坡建房风险点等区域的监测覆盖。强化隐患排查整治,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督促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完善防汛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队伍实战能力。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完善配套设施,明确管理责任,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