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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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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闽西日报

跨省立法破壁垒协同共治护民生

日期: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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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3版 人民视线       上一篇    下一篇

2025年9月,《龙岩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经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

作为全国首部灾害防御类区域协同立法及闽粤两省首部跨省设区市协同立法成果,该条例以法治之力打破行政壁垒,以协同之策守护汀江—韩江流域安澜。这一经验做法获中国气象局领导批示肯定并向全国推广。

从应对暴雨灾害的现实迫切需求,到跨省协同立法的创新实践,龙岩用行动书写了区域协同治理的生动答卷。

民有所盼法治护航势在必行

我市地处福建西部,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亚热带季风气候与复杂地形交织,让这里成为暴雨灾害高频发区。据统计,近30年来,给龙岩市造成较大生命财产损失的气象灾害中,超过90%源于暴雨。2024年“6·16”特大暴雨更是敲响了警钟:24小时过程雨量破历史极值,全市各地均不同程度受灾,引发多处地质灾害,造成较大经济损失。

龙岩与梅州毗邻,地脉相连、气脉相通,互为天气系统的上下游。从天气系统来说,梅州一般是龙岩的上游;从流域角度来说,龙岩长汀境内的汀江是粤东第一大河流韩江的最大支流,龙岩又是梅州的上游。这种“互为上下游”的特殊关系,使得一场暴雨往往同时影响两市,灾害影响跨越行政区域。然而,长期以来,两地存在预警信息传递滞后、应急响应衔接不畅、基层防御权责不清等问题,行政壁垒成为灾害防御的“中梗阻”。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为龙岩灾害治理指明方向。面对全球气候变化加剧、极端天气频发的新形势,以及人民群众对生命财产安全的更高期盼,单纯凭经验防控已难以为继,亟需通过立法构建系统完备、协同高效的灾害防御体系。制定实施《龙岩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是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探索区域协同立法”部署的具体实践,是落实“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的关键举措,也是以法治思维破解跨区域公共事务治理难题的勇敢探索。《条例》实现了灾害治理的三重跨越: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御转变,构建“灾前预防—灾中响应—灾后重建”全链条;从分段治理向流域共治转变,实现上下游、左右岸协同联动;从经验防控向法治防控转变,将成熟实践经验上升为刚性法规。

闽粤携手协同立法稳步推进

2024年8月,龙岩与梅州两地人大常委会正式签订《关于开展两市区域协同立法的合作协议》,为协同立法筑牢制度根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关于设区的市可以根据区域协调发展需要协同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规定,两地创新“同步起草、同步调研、同步修改、同步论证、同步审议、同步报批、同步施行”的“七个同步”工作法,有效保障立法质量,构建起区域协同立法长效机制。

在草案起草阶段,两市构建了部门联动起草体系,坚持“同向发力、精准对接”。龙岩市气象局、应急局等部门与梅州对应部门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围绕暴雨灾害预警发布、应急响应启动、资源调度联动等核心需求,同步梳理共性问题、起草草案文本、完善条款内容。两市累计完成多轮征求意见,历经三次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多级联动、同步调研,是此次协同立法的鲜明特点。2024年11月,龙岩市人大常委会赴梅州协同调研;12月,两地联合举办线上专家论证会;2025年4月,闽粤两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到龙岩、梅州开展联合调研及座谈;5月,龙岩首次举行立法协商专题座谈会暨行政处罚论证会,并与梅州共享意见;6月,在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支持下,向省直多部门征求意见。审议期间,龙岩市人大常委会多渠道公开征求意见,赴七个县(市、区)和气象、应急、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开展调研,并与梅州同步推进审议环节各项工作。经过紧密协作,条例于2025年7月23日通过,9月26日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12月1日正式施行。

创新机制联防效能全面提升

不同于以往协同立法简单照搬套用的模式,龙岩与梅州创造性采用“协同专章+特色内容”的结构设计。两部条例均设置内容一致的“区域协作”专章,明确联合预警、信息共享、应急联动等核心机制;其他章节则由两地根据自身管理体系、部门职责和灾害特点进行符合本地实际的制度设计,实现“协同不盲从、特色不脱节”的有机统一。仅水工程调度信息共享条款,两地就反复协商20余次,累计打磨草案数十个版本,汇集意见建议180余条。

在制度设计上,《条例》构建起政府、部门、基层、区域、人大“五维协同”体系。顶层建立汀江—韩江流域联席会议制度,统筹重大事项;气象、水利、应急等核心部门共建监测网络、共商风险处置;相邻乡镇、行政村实现前兆信息共享、应急演练共办、资源设施共用;协同范围延伸至梅州以外周边地区;两地人大通过联合调研、执法检查强化监督。这一制度设计,从根本上破解了跨省流域治理“信息孤岛”“响应脱节”的难题。

条例推出多项制度创新:明确“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三级责任制度、气象水文等多部门联合预警制度,确立流域联防联控协作制度,创新设立基层先期处置权制度、预警信息“最后一公里”直达制度,建立重点领域精准防控制度、全要素防灾保障制度和刚性的法律责任追究制度。这些创新获国家层面高度认可,成为全国气象灾害防御领域的标杆。

广聚民智良法善治增进民生

“立法不是坐在办公室里拍脑袋,而是要走到田间地头听民声。”立法团队开启全域“问计之旅”,深入7个县(市、区)23个乡镇,走进受灾群众家中、田间地头,召开30余场座谈会,面对面听取基层干部、村民代表、行业专家的意见。上杭县庐丰畲族乡村民反映手机普及率高,应加强短信预警作用,《条例》据此明确电信运营商向受影响区域手机用户实时推送预警信息。永定区湖坑镇基层干部提出在极端暴雨下要让基层能够第一时间自主响应,条例创新设立基层先期处置权制度。在梅州平远与龙岩武平的联合座谈会上,两地村民代表“实现信息、通信、交通、救援队伍等资源共享”的建议,最终被写入“区域协作”专章。立法过程中,两地还通过人大官网、地方媒体公开征求意见,组织20余次专家论证会、立法协商会,吸纳各界建议46条,让法规既符合法治精神,又贴合实际需求。

法规的实施过程,更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延伸。龙岩建立“县—乡—村—户”直通的预警传递机制,通过应急广播、敲门入户等方式,让预警信息覆盖每一个角落;将防御责任纳入村规民约,城市社区组建应急志愿队伍,引导群众主动参与防灾减灾;两地通过组织代表联合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方式,跟踪法规实施情况,收集群众反馈,形成“立法—实施—监督—完善”的闭环,让全过程人民民主在灾害治理领域落地开花。

从应势而生到协同立法,从制度创新到民主实践,《龙岩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的出台,不仅为龙岩筑牢了灾害防御法治屏障,也为全国跨区域灾害治理提供了可复制的“闽西样本”。法治为基,协同为要,护佑一方安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