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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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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法院一案件入选全国首批民营经济促进法典型案例

日期: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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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龙媒体记者 曾俊钦 通讯员 黄华 刘凌志)昨日,记者从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一周年之际,国家发展改革委、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的第一批8件贯彻实施该法的典型案例中,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的一起行政案件入选,成为福建省唯一上榜案例,充分彰显了龙岩法院护航民营经济发展的司法担当与实践成效。

据悉,该案例是一起因行政协议部分条款无效引发的纠纷。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未简单止步于合法性审查,而是根据民营经济促进法的规定精神,依法判决对企业损失予以合理补偿。

“近年来,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锚定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全面贯彻实施《民营经济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立足司法主责主业,精准履职,靶向发力,全力打造稳定、公平、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以高质量司法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意文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案例入选全国典型,是龙岩持之以恒深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鲜活印证:2021年,龙岩首次跻身全省营商环境标杆城市;2023年,在全国优化营商环境现场会上作典型经验交流;2024、2025年连续两年“营商便利度指数”绩效考评全省第一,并列入营商环境优良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