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艳
政绩观是党员干部从政履职的“方向盘”,法治是护航政绩行稳致远的“压舱石”。龙岩作为原中央苏区核心区、共和国法治摇篮,赓续红色法治血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将法治思维贯穿政绩谋划、决策执行、考核评价全过程,着力校准政绩导向、规范履职用权、夯实长效根基,激励干部担当实干,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奋力谱写闽西老区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一、红色底蕴:法治与正确政绩观的闽西契合
闽西是红色沃土,更是共和国法治源头。土地革命时期,闽西孕育了早期红色法治实践,古田会议精神、才溪乡调查作风蕴含依规施政、民生为本的从政初心。红色基因与法治精神深度交融,铸就龙岩坚守初心、依法履职的鲜明特质,为新时代树立正确政绩观提供丰厚滋养。
法治彰显正确政绩观的为民本质。以人民为中心是法治建设的根本立场,也是政绩创造的价值追求。龙岩始终坚持法治为民,把群众获得感与满意度作为检验政绩的核心标准,以法治保障民生权益、守护公平正义。
法治强化正确政绩观的务实导向。法治以程序刚性、权责明晰、长效约束,从根本上遏制“重显绩轻潜绩、重速度轻质量、重短期轻长远”的功利倾向,引导干部摒弃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多做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实事。
近年来,龙岩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显著,武平、上杭获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3个县、1个项目获评省级示范。从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守护红色根脉,到长汀水土流失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守护绿水青山;从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筑牢防线,到“红土枫桥”化解基层矛盾,法治已成为干部履职的思维习惯与行动自觉。
二、问题检视:以法治校准政绩观偏差的现实考量
当前,全市干部队伍整体依法履职、实干担当,但在老区振兴发展进程中,少数干部仍存在政绩观偏差问题,法治意识薄弱、用权不循法度、干事急功近利,亟待依靠法治加以校正规范。如,有的干部重短期效益、轻长远发展,片面追逐经济增速,忽视生态保护、红色传承与民生改善,甚至逾越法律红线换取短期政绩;有的重权力轻法治,人治思维尚存,决策程序不严、政策执行变通,损害政务诚信和营商环境;还有的考核重显绩、轻潜绩,监督约束刚性不足,对违规决策、虚假政绩发现处置滞后,问责与容错边界模糊。这些问题影响发展质效、侵害群众利益,必须将政绩观建设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从思想与制度上正本清源,推动干部依法用权、务实干事。
三、实践路径:以法治护航正确政绩观在龙岩践行
1.以法治铸魂育人,夯实思想根基。传承红色法治基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古田会议精神、才溪乡调查作风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核心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健全学法、法律考试、年度述法等制度,以长汀水土流失治理、武平林改等依法实干案例为镜鉴,引导干部树牢依法出政绩、实干创实绩理念。
2.以法治立规明矩,规范决策用权。健全政绩考核评价机制,将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生态保护、红色传承、民生改善等纳入核心指标,兼顾显绩与潜绩、当前与长远。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制度,源头防范违规决策。聚焦红色、绿色、民生领域开展“小切口”立法,以良法保障善治、护航实绩。
3.以法治履职尽责,守牢发展底线。坚持依法履职、守正尽责,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权责清单,规范权力运行;深化“综合查一次”改革,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紧盯生态环保、安全生产、土地利用、红色资源保护等重点领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守牢发展、民生、安全底线。推广“红土枫桥”经验,用好柔性执法,以法治履职实效守护群众福祉、保障高质量发展。
4.以法治监督惠民,强化实干导向。构建协同高效监督体系,常态化开展依法行政与政绩观落实专项督查,强化行政审判监督效能,以司法公正倒逼依法行政。坚持严管厚爱、精准问责容错,为担当实干者撑腰鼓劲。聚焦民生关切,完善惠民机制、出台民生法规、畅通民意渠道,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以法治实效彰显为民温度。
(作者单位:福建古田干部学院、中共龙岩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