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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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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闽西日报

执行修复让绿水青山再披绿装

日期: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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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6版 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通讯员 项永锋 刘文文

5月6日,记者在长汀县汀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看到,一片片新栽的木荷树苗绿意盎然、生机勃发。这片曾因人为破坏而受损的林地重披绿装,正是长汀县人民法院深耕生态司法、做实执行修复,以司法之力守护绿水青山、助力水土流失治理“长汀经验”提质增效的生动实践。

2023年初,程某某为方便运输毛竹,在未办理林地征占用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雇请机械开挖林区道路,非法占用自然保护区林地7.55亩,毁坏阔叶树立木蓄积14.16立方米,造成森林生态服务功能损失5万余元。案件受理后,长汀法院坚持生态优先,将修复理念贯穿审判、执行全过程,推动受损生态得到实质性修复。

办案中,法官王敬生积极引入水土保持碳汇赔偿机制,畅通司法认购渠道,耐心向程某某释法明理,引导其主动认购4504元水土保持碳汇用于生态赔偿,同时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责令限期完成原地复绿补种,推动生态“破坏者”转变为“修复者”,实现刑事惩戒与生态修复有机统一。

执行阶段,法院扎实开展“执护生态”专项工作,坚持效果导向,全程跟踪督促补种复绿。联合汀江源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林业局、当地司法所等部门开展实地验收,细致核查苗木管护与成活情况,坚决杜绝“纸面修复”。最终,涉案林地全面复绿,成活率达标,程某某主动承担管护责任,成为一名志愿护林人。

近年来,长汀法院持续健全生态司法保护体系,不断创新生态修复模式。聚焦生态损害治理,建立碳汇认购、复绿补种、判后回访一体化机制,推动生态损害实现可量化、可补偿、可修复。紧盯修复质效落地,建立专项台账、明确责任时限,常态化开展实地核查,确保苗木种一棵、活一棵、成材一片。深化部门协同联动,强化技术指导与联合验收,打造司法固碳实践基地,凝聚多方共治合力,持续为生态保护注入强劲司法动能。

“长汀法院运用水土保持碳汇赔偿机制,做实生态执行,让生态修复有力度更有温度,为守护绿水青山、擦亮水土流失治理‘长汀经验’提供了坚实司法保障。”省人大代表、长汀县水土保持中心主任岳辉评价道。

据介绍,2025年以来,长汀法院共审结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9件23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件,督促补种复绿林木20余亩,苗木成活率超90%。此外,长汀法院常态化开展生态普法,以典型案例引导群众共护家园,以司法担当守护长汀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