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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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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闽西日报

闽西是共和国金融摇篮

日期: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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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6版 红色文化·丰碑       上一篇    下一篇

中央苏区第一所股份制银行闽西工农银行旧址 谢雯 摄

“共和国金融的摇篮——闽西工农银行”展陈 谢雯 摄

闽西工农银行募股表册、股金收据、纸币

朱廷彬

金融是“国之大者”,关系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全局。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加快建设金融强国。中国革命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走得再远都不能忘记来时的路。1948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成立,其最早的前身是中央苏区时期于1932年2月1日在瑞金组建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这是中国历史上在党的领导下实行工农民主专政的红色政权所创办的第一个国家银行。在国家银行建立之前,闽西就在中央苏区率先进行了红色金融实践,建立了中央苏区第一个红色金融组织、第一个红色银行和全国苏区第一批红色信用合作社、第一个股份制银行以及全国首批苏维埃政权银行,不仅为建立国家银行积累了成功经验,而且还为国家银行的建立提供人员、经费、技术、制度等各方面支持。国家银行建立之后,在闽西成立了首个分行,是全国苏区第一个分行,由此闽西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红色金融体系。闽西是新中国红色金融的发源地、红色农信的诞生地、红色股份制银行的首创地。追根溯源,中国人民银行从中央苏区走来,流淌着闽西的红色血脉,闽西是共和国金融摇篮。我们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嘱托,点亮“共和国金融摇篮”闽西名片,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加快发展现代金融,为奋力开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提供金融支持。

一、1927年11月成立的上杭县蛟洋农民银行是在中央苏区建立的第一个红色金融机构、第一个红色银行,也是全国苏维埃政权首批银行。

(一)上杭县蛟洋农民银行成立时间早于江西东固地区红色金融机构。五四运动之后,马列主义在闽西传播,一批先进的知识青年加入中国共产党,闽西各地党组织纷纷建立。1927年10月,中共蛟洋支部成立,领导农民协会,发展农民自卫军,开展土地斗争。1927年冬,农民协会为购买和制造枪支弹药,充实农民自卫军武装力量,组织群众砍伐杉木出售,得到8000多元,从中抽取2000元创设银行,壮大农民协会经济实力,武装保卫家乡。1927年11月,蛟洋农民协会在中共蛟洋支部的领导下,正式成立了“上杭县蛟洋农民银行”,行址设于蛟洋村的“义合祠”。农民银行开办后,主要经营借贷业务,对生活确实困难者,借5元以内不计息,较好地服务农民生计。银行成立后随即发行流通券4000元,面值有1元和3角两种,可以在农民银行的附属商店内买到生活必需品,主要在上杭蛟洋和龙岩大池、小池以及连城庙前、莒溪一带流通。蛟洋农民银行促进了市场物资流通,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推动了经济较快发展。1928年3月,上杭县北四区工农苏维埃政府成立,蛟洋农民银行成为区苏维埃政府的直属金融机构。为解决日益增大的军政经费开支,区委和区农协决定征收部分土地税以及杀猪、宰牛等税收,不仅解决了区委、农协、自卫军等工作人员的工资,而且保障了农民银行的正常流动资金。该行不仅是中央苏区成立的第一个红色金融机构,也是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央苏区最早的红色银行,它设立时间早于江西东固地区的红色金融机构。“东固平民银行和以它为基础发展起来的东固银行,是江西苏区最早的银行”。1928年10月中共东固区委和东固地区农民协会发动群众集资办起了贫民借贷所,12月集资开办了消费合作社,到1929年秋发展为东固消费合作总社。1929年8月中共东固区委、东固区革命委员会正式成立了东固平民银行,至1930年7月更名为“东固银行”。

(二)蛟洋农民银行与海陆丰劳动银行同为全国首批苏维埃政权银行。上杭蛟洋农民银行成立时间还早于“中国第一个苏维埃政权银行海陆丰劳动银行”。“中国第一苏维埃”陆丰县苏维埃政府、海丰县苏维埃政府于1928年2月设立了海陆丰劳动银行。与之相比,上杭蛟洋农民银行是在苏区政府成立之前,由当地党组织领导农民协会创办建立的。1928年3月上杭县北四区工农苏维埃政府成立之后,蛟洋农民银行又归苏维埃政府,此时与海陆丰劳动银行成立时间仅是“前后月之差”,时间相近,同为全国苏维埃政权首批银行。

二、1929年秋冬起永定、上杭等地成立的农村信用社是全国范围最早由中国共产党领导苏维埃政府建立的信用合作社组织,闽西是中国红色农信的诞生地。

(一)红色信用社率先在永定、上杭一带成立。1929年秋冬,为了解决日益严重的“剪刀差”问题,在毛泽东同志指导下,闽西建立和发展人民群众资金互助的信用合作社组织。特别是在成立苏维埃政权比较早的地区率先进行,永定太平区信用社、丰田区信用社等成为全国经苏维埃政府批准最早成立的一批红色信用社,闽西是中国红色农信的诞生地。永定县太平区信用合作社于1929年10月成立,该社募集股金3000元,发行纸票,面额只有1元一种,1:1兑换银元,是闽西最大的红色信用合作社,辖区最广,流通范围包括坎市、高陂、虎岗等太平区辖区。上杭县北四区信用合作社于1929年10月在蛟洋成立,募集股金2000元,开办存放款业务,发行了面额2角和5角的流通券,在古田和蛟洋地区、连城莒溪和龙岩大池、小池一带也可以用。永定县第三区(后改为第一区)信用合作社于1929年11月在湖雷成立,发行银毫票,面值分壹毫、贰毫、五毫三种,因湖雷当时是永定县苏维埃政府所在地,该社纸币在丰田、溪南、金丰、合溪等地均可流通使用。

(二)信用合作社在闽西得到普及发展。1930年12月后信用合作社得到了大力发展,到1931年4月永定信用合作社已发展到9个,覆盖全县,准备基金总额达到10528元,并发行了纸币。1934年1月,苏维埃政府再次掀起创办信用合作社的高潮,长汀县及汀州市东郊区、江鄄区等县区都相继建立了信用合作社。闽西信用社进一步普及发展,龙岩、上杭、长汀、连城、永定、宁化、清流等边区都成立了信用合作社。

三、1930年11月7日成立的闽西工农银行是中国红色股份制银行的鼻祖,所制定的《闽西工农银行章程》成为红色政权最早的银行章程。

(一)闽西工农银行成立时间比江西工农银行早。1930年6月,红四军前委、中共闽西特委召开联席会议,提出“要成立闽西工农银行”。9月1日在龙岩召开的闽西第二次工农兵代表大会又对此进行了强调。11月7日,闽西工农银行在龙岩城下井巷宣告成立并随即印制发行纸币,阮山担任行长。闽西工农银行成立时间比江西工农银行要早些,江西工农银行是1930年11月27日创设的。闽西工农银行成立后,随即印制发行纸币,并通令取缔非法流通的劣币,打破了国民党的经济封锁。1930年10月23日,该行搬迁到汀州城办公营业,在汀州水东街专设的营业部还办理“进出口贸易”,将当地出产的木材、纸张、钨矿以及其他特产运到国民党统治区,换回红色区域军民急需的食盐、布匹、煤油、药品等东西。营业部还负责供应军粮,“仅1932年东路军攻打漳州的时候,就供给大米十几万斤,保证了革命战争的顺利进行”。

(二)闽西工农银行是中国共产党在全国革命根据地中创办的第一个股份制银行。银行自筹备伊始即成立了募股委员会,各级政府、各工会、各部队组织募股委员会。资本金定为20万元,发行不记名股票20万股,分1股、5股、10股。股金以银元为单位,收现金不收纸币,金器照时价推算。除鼓励工农群众踊跃入股外,闽西苏维埃政府还要求各地合作社每资本100元至少应买股票10元,粮食调剂局每资本100元至少要买股票20元,各级政府、各工会及各机关工作人员,每人至少应买股票1元。闽西工农银行从1930年8月25日开始募股,募集到的资本金按库存现金30%、市面流通13%、社会保险7%(以备意外灾害临时用款)、投入闽西苏维埃政府10%(注重控制财政性用款)、投入各种合作社25%、投入苏维埃商店和土地生产15%进行分配。针对经营利润,还特别规定闽西工农银行分配比例,按提留公积金20%、工作人员奖励20%、股东红利60%进行分配。

(三)《闽西工农银行章程》是红色政权最早的银行章程。红色政权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正式颁布银行章程的只有《闽西工农银行章程》(1930年9月),《湘赣省工农银行简章》(1931年12月)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暂行章程》(1932年5月)等三个。《闽西工农银行章程》是红色政权最早的银行章程,被誉为中国共产党主导的红色金融史上首部“银行法”,开创了中国革命金融法制先河。

四、闽西工农银行为筹建和发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提供了极其重要的支持,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发展为中国人民银行。

(一)闽西工农银行为筹建和建设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提供了极其重要的支持。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于1932年2月1日在瑞金宣告成立,毛泽民任行长。这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工农民主政权建立的第一家国家银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与闽西特别是闽西工农银行血脉相连,国家银行流淌着闽西的红色血脉。一是国家银行筹建和开张营业时仅有的五个人中三人来自闽西工农银行。国家银行从初创到正式开张营业,工作人员包括毛泽民行长一共才五个人。曹菊如是新罗区红坊镇南阳村人,1932年初从闽西工农银行调至瑞金,协助毛泽民筹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成为毛泽民的得力助手。曹菊如谈到,“我和从闽西工农银行带来的两个会打算盘、写洋码子的青年人。按照书本上学的一点东西,摸索着进行筹备,工作进行得顺利、迅速,约两个月的时间,各种账簿单据都印好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正式开张营业。这时总行全部工作人员只有五个人。其中行长一人,记账员一人,出纳一人,帮助出纳搞兑换和管杂务的一人,再加上我”。也就是说,国家银行从筹建到正式营业,五名工作人员三位来自闽西工农银行,另外二人分别是毛泽东弟弟毛泽民,湖南湘潭人,当时是国家银行行长,之前在闽西开展革命斗争;钱希均为毛泽民的妻子,浙江诸暨人。二是闽西工农银行为国家银行开办提供资金和银饼。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的《寻踪毛泽民》一书记载: “按章程规定,建立国家银行需财政部拨款100万元。实际上,其中80万元是债款,到位的仅有20万元,还是从闽西工农银行转来的,不久也被财政部调走了”。闽西工农银行成立后收购金银首饰,并设炼银厂,将首饰银器熔化,提高成色后铸成银饼,输到白区,换进物资。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成立后,“闽西工农银行将积存之银饼运交国家银行,在敌人‘围剿’时,这批银饼用于购买物资起了很大作用”。三是闽西工农银行为国家银行建设提供技术和制度支持。闽西工农银行探索了现代银行会计营业和出纳等制度,制定了《闽西工农银行业务运营规则》,明确了会计核算、负债管理、工商(农)信贷、资金汇划、转账结算、金银兑换、货币发行、金库保卫等业务运行制度。曹菊如指出,“次年筹备国家银行时,就是用的那套制度。所以从制度和技术上来说,闽西工农银行为国家银行的建立是做了准备工作的”。毛泽民筹建国家银行时前往长汀考察,吸收了闽西工农银行的经验,形成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暂行章程》等一套相当完备的制度,为后来社会主义金融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很好的经验积累,有的条例内容甚至沿用至今。四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在闽西建立了首个分行。“国家银行以闽西工农银行的人员和设备为基础建立了国家银行福建省分行”。国家银行福建分行于1932年8月在福建长汀成立,是国家银行首个分行。其他中央苏区各省、县银行机构在1933年以后才普遍建立,国家银行江西分行是于1933年2月10日在江西宁都成立的。

(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发展为中国人民银行。1934年10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随中央主力红军长征到达陕北后,相继更名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西北分行”“中华苏维埃人民共和国国家银行西北分行”。1937年10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西北分行改组为陕甘宁边区银行。解放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银行和晋西北农民银行合并为西北农民银行。1948年11月22日,华北人民政府发布命令,统一华北、华东、西北三区货币,决定把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合并成立中国人民银行。华北银行是1948年由晋察冀边区银行与冀南银行合并而成,北海银行是1938年12月1日由胶东党组织领导下在掖县正式营业。中国人民银行的建立是新中国集中、统一的金融体系形成的开端。中国人民银行流淌着闽西的红色血脉。

五、1932年8月闽西苏区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红色金融体系,由此走出了一批共和国红色金融家。

(一)闽西苏区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红色金融体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福建分行成立后,由于闽西工农银行是与群众合股经营的股份制银行予以继续保留,与国家银行福建省分行并存。中国共产党领导闽西人民最早基本建立了由国家银行福建分行、闽西工农银行、信用合作社等组成的相对比较完善的红色金融体系。它们各自运行、互为补充、相互支持、互相配合,有力地支持了中央革命根据地、闽西革命根据地建设,有力地服务了闽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1932年国家银行发行了新的纸币,闽西工农银行发行的纸币逐步收回,最后停止使用。在土地革命战争中期,信用合作社被苏维埃政府赋予“发行货币”的职能,经苏维埃政府特许发行的货币,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流通。为了扶助信用合作社的发展,苏维埃国家银行行长毛泽民还给全总执行局写信,要求发动职工积极参加储蓄运动,发展信用合作社。信中说:“国家银行为了改善工农生活,组织工农群众在其周围,建立与广大工农群众经济生活的密切联系,而尽国家银行应尽的义务,决定大批地投资信用合作社实行低利借贷”。闽西苏维埃政府也高度重视信用合作社的发展问题,1933年4月召开的经济委员会扩大会议指出,“工农银行是斗争的武器,有健全巩固的工农银行,才能扩大合作社基金,解决群众生活问题,保存现金”。曹菊如在《闽西工农银行一周年》一文中叙述: “银行层提出大批资本借给各种合作社,帮助其营业的发展;以低利借资本给农民,直接帮助了苏区生产额的增加,尤其是本年(1931年)造纸业的生产,得到银行很大的帮助”。闽西苏维埃政府规定“合作社有向工农银行借款的优越权”,借款月息为6厘,而商店向银行借款月息为1分。

(二)闽西苏区走出了一批共和国红色金融家。被称为苏维埃财金先驱的毛泽民,前往瑞金负责筹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成为首任行长之前,是在闽西担任闽粤赣军区经理部部长等职。李六如调瑞金任临时中央政府财政人民委员部税务局局长、国家银行总行副行长、代理行长等职之前,是在闽西担任国家银行福建分行首任行长等职。赖祖烈是永定人,1929年创办了永定太平、丰田等区信用合作社,闽西工农银行成立后任营业科科长兼总务科长。之后,担任国家银行福建省分行行长兼福建金库主任等职。新中国成立后,历任中央办公厅特别会计室主任、中央警卫局局长等职。曹菊如是新罗区人,参与筹建闽西工农银行并任会计科科长等职。1932年初调至瑞金,协助毛泽民筹建国家银行,负责国家银行日常工作,成为毛泽民的得力助手。长征到达陕北后,担任过苏维埃国家银行西北分行副行长、东北银行总经理等职,是革命根据地银行会计的始祖,革命金融事业的奠基人之一。新中国成立后,曾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行长、党组书记。黄亚光是长汀县人,出任过国家银行调查处长,负责设计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各种纸币和公债券。参加长征到达陕北后,担任过陕甘宁边区银行副行长、行长以及西北农民银行行长等职。新中国成立后,历任中国人民银行西北区行行长、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副行长。曹根全是新罗区人,是闽西工农银行管理员,1933年2月奉调苏维埃国家银行当出纳员。长征期间肩挑“扁担银行”,到陕北后历任苏维埃国家银行西北分行券务科科长、钞票印刷厂厂长以及辽西省银行经理等职。新中国成立后,任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党组书记、行长和中国农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行长等职。

(作者单位:龙岩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