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检察:聚焦破产案件监督护航经济有序前行
日期:11-20
■通讯员 崔秀闽 杨雯珺
龙岩市检察院近年来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依托“风展红企”护航民营经济品牌建设,持续优化龙岩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加大破产案件监督力度,积极推动破产程序的高效有序运行。2022年4月,龙岩市检察院结合我市工作实际,联合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共同出台《关于建立办理企业破产案件司法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三年来,联动机制的实施有效防范和打击逃废债务行为,在保障民生民利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强化沟通协调
完善线索移送机制
龙岩市检察院积极推动与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建立信息互联共享、程序有序衔接、整治协调配合、制度共商共建的工作格局。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不断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为依法查处企业破产案件中涉嫌犯罪相关问题提供坚实保障。
完善线索移送机制,检察院和公安局立足职能定位,及时接收法院移送的在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以虚假诉讼、仲裁、公证骗取法律文书申报债权的,在破产程序中发现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等问题,导致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损或有被侵害可能等相关案件线索,不断加大案件办理力度,严厉打击侵犯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和破坏司法公正的行为,确保破产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深化归纳总结
发挥案例指导作用
龙岩市检察院坚持问题导向,依托与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的三方联席会议制度,就企业破产涉刑案件的特点、成因、查处等情况及时沟通交流,深化研究新型虚假债权申报案件等新型问题,加强预警和研判,完善防范对策,不断推动破产案件问题背后的共性问题解决。
三部门定期开展法律宣传,并于近日公开发布龙岩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龙岩市某食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龙岩市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清算案、福建省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等四起典型案例,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解读及时总结经验,为办理破产案件提供参考和借鉴,共同防范和打击破产案件中“逃废债”行为。
优化监督措施
提升法律监督效能
龙岩市检察院紧紧围绕服务保障经济发展大局,积极做好对破产案件的精准监督,主动走访破产管理人,向管理人宣传检察监督职能,明确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收集管理人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线索,对管理人提供的线索及时开展调查核实工作,为管理人依法履职提供法律支持。
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在办理破产监督案件过程中,通过采取就案件事实向管理人、债权人、破产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及其责任人员进行询问,要求案件当事人提供原始证据或者其他证据,向有关部门和单位及证人调查取证等措施开展调查,运用检察建议规范破产审理过程,精准聚焦破产案件关键环节,对破产案件办理全流程监督,确保破产程序依法合规,为破产案件办理保驾护航。
下一步,龙岩市检察院将继续深化破产案件精准监督,不断探索创新监督方式和工作机制。针对隐匿财产、恶意处分资产、虚报债权、销毁会计资料、虚假诉讼等严重破坏市场诚信、妨碍破产程序的行为,积极与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进一步打击“逃废债”行为,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