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检察机关扎实开展“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专项督察
日期:11-06
■ 通讯员 廖开平 肖惠兰
今年以来,龙岩市检察机关围绕落实司法责任制,聚焦“一取消三不再”、办案主体责任落实、检察权运行监督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专项督察,着力解决司法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机制不完善等问题,推动检察权依法规范行使。
在健全司法办案组织方面,注重灵活性和稳定性的结合,针对不同案件类型,建立专业化办案团队,在确保案件办理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基础上更好地适应复杂案件的办理需求。如龙岩市检察院成立涉企案件办理团队,强化涉企案件审查把关,着力提升涉企案件办案质量。连城县检察院建立打击毒品犯罪办案团队、“护企安商”办案服务团队等,提高案件办理的专业性和效率。
同时,按照最高检《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梳理完善司法办案职权清单,细化检察官办案职责、职权,明确检察辅助人员在检察官指导下履行的各项职责清单,厘清各类人员的工作职责,规范办案各环节呈请审批流程,细化压实司法办案责任。2025年4月,龙岩市检察院根据《福建省市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司法办案职权清单》调整5类法律文书审批权限;长汀县检察院开展办案系统专项监督,清理16个无效账号并纠正5例权限配置问题。
此外,龙岩市检察机关强化内部监督机制,综合运用统筹强化对下指导、检察长对检察官办案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业务部门负责人的业务监督、反向审视等四种方式,对检察官严格依法办案进行监督。如通过二审上诉、抗诉、备案审查等方式,常态化审查把关一审公诉案件质量。今年以来,龙岩市检察院共向基层院办案部门发出反向审视提醒函5份;长汀县检察院针对3件国家赔偿案件进行分析研判,通过反向审视,压紧压实司法责任。
下一步,龙岩市检察机关将持续深化“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专项督察,以督察促整改,以规范提质效,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