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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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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闽西日报

无资质并严重超载『黑校车』司机获刑!

日期: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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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5版 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校车安全关乎未成年人的生命安全,牵动着千万家庭的心。然而,一部分司机为了盈利却铤而走险。近日,上杭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黑校车”严重超载接送学生案。

被告人吴某某在未取得驾驶校车许可的情况下,驾驶其自有的核定载客7人的非营运小型普通客车接送某小学学生上下学,从中非法获利。2024年6月19日,被告人吴某某驾驶该车载14名学生(含1名幼儿和13名小学生)在上杭县某路段被民警查获,载客超过额定乘员114%。

另查明,2024年6月20日,被告人吴某某因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10000元;因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百以上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200元,合并决定处以罚款10200元,罚款已缴纳。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在未取得驾驶校车许可的情况下,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吴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从宽处理。

据此,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某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通讯员 阿烽 蓝华秀)

法官提醒

学生的交通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它不仅维系着千万家庭的幸福安宁,更关乎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然而,随着生源减少、学校撤并,学生纷纷集中就读,部分家长为求上学便利,选择乘坐拼租的三轮车、面包车等“黑校车”。这些未经正规审批、安全保障缺失的交通工具,潜藏着极大的安全风险,时刻威胁着孩子们的生命安全。

在此提醒司机,从事校车业务必须具备相关资质,同时应严守校车不能超载、超速的红线,否则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都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也提醒广大学生家长,为了孩子的生命安全,切勿因为贪图一时方便而让孩子乘坐“黑校车”,更不可让孩子乘坐超员车,一旦发生事故将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