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我市上调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标准
日期:06-29
本报讯(龙媒体记者 罗玉文 通讯员 曾宪钢)为进一步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近日,龙岩市民政局、发改委、财政局、统计局以及国家统计局龙岩调查队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7月起,我市将上调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标准。标志着我市城乡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正式建立,将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提供更加精准、及时的支撑。
科学量化提标,政策制定更接地气。此次机制调整将全市各地低保标准由原定的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转变为与全市上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挂钩,综合考量居民基本生活费用支出、人均可支配收入、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力状况等因素。通过动态调整机制推动低保标准与居民收入、消费支出“同频共振”,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救助体系。
文件明确,自2025年7月1日起,调整提高全市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标准。此次标准调整后,新罗区城乡低保标准每人每月提高至872元,其他县(市、区)城乡低保标准每人每月提高至806元。同时,全市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也将同步上调,进一步保障特困人员“吃得饱、住得安、护得好”。市民政局、财政局要求各县(市、区)于7月底前将调整后的低保金、特困供养金足额发放到保障对象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