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漳自然资告字〔2026〕7号) 经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8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以上宗地(宗地2026P24、2026P31除外)申请人应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凡属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且整改未到位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被列为失信行为人或在本市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宗地2026P24、2026P31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凡属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且整改未到位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被列为失信行为人或在本市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6年9月23日至2026年10月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到漳州市自然资源局三楼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四、申请人可于2026年9月23日至2026年10月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到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五楼(5070号)土地竞买受理处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4日下午5:00。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6年10月14日下午5:3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6年10月15日10时00分在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三楼东侧大会议室(3035号)进行。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出让宗地2026P24、2026P31不设定保留价,其余均设定保留价。 (二)宗地2026P29地下空间应在满足项目地上、地下相关停车配建、公共服务配套、消防、人防等设施的前提下,方能作为经营性用途开发利用。该宗地地下空间可设置不超过1000㎡的建筑面积作为零售商业、餐饮用途开发利用。 宗地2026P30地下空间应在满足项目地上、地下相关停车配建、公共服务配套、消防、人防等设施的前提下,方能作为经营性用途开发利用。该宗地地下空间可设置不超过2000㎡的建筑面积作为零售商业、餐饮用途开发利用。 宗地2026P31地下空间应在满足项目地上、地下相关停车配建、公共服务配套、消防、人防等设施的前提下,方能作为经营性用途开发利用。本地块地下空间可设置不超过1000㎡的建筑面积作为零售商业、餐饮用途开发利用。 (三)宗地2026P21的小学为漳州市松柏小学,初中为芝山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公办初中校;宗地2026P22的小学为漳州市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初中为芝山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公办初中校;宗地2026P23的小学为闽师大台商区附小和角美中心小学锦江校区,初中为漳州台商投资一中和角美中学;宗地2026P27的小学为漳州市南坑中心小学,初中为漳州八中和漳州玉兰学校;宗地2026P29的小学为漳州高新区靖圆古湖小学,初中为漳州高新区第二中学;宗地2026P30的小学为漳州高新区靖圆古湖小学,初中为漳州高新区第二中学。以上宗地随着学校周边新建楼盘的增加,楼盘户数和适龄儿童人数均无法确定,就读学校根据学校学位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具体按照当年制定的招生方案执行。 (四)本次出让宗地2026P21、2026P22、2026P27土地出让价款包含自然资源部门所要求应配备的地下停车位、人防、配电室等配套设施的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款、10千伏(及以上)的电力外线工程费用,但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及商业、办公、娱乐、仓储等经营性用途的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款。 宗地2026P23土地出让价款包含自然资源部门所要求应配备的地下停车位、人防、配电室等配套设施的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款,但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及商业、办公、娱乐、仓储等经营性用途的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款。 宗地2026P24土地出让价款仅包含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费用,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印花税等基金税费及10千伏(及以上)的电力外线工程费用。 宗地2026P29、2026P30、2026P31土地出让价款包含自然资源部门所要求应配备的地下停车位、人防、配电室等配套及商业、办公、娱乐、仓储等经营性用途的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款、10千伏(及以上)的电力外线工程费用,但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 (五)本次出让宗地的成交出让价款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清。 (六)本次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竞买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竞买保证金,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征缴方式及征缴系统变更,为保证竞买保证金转为出让金后顺利征缴,竞买保证金应全额缴入同一个银行账户(联合竞买的地块竞买人分别按各自比例缴入同一个银行账户)。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宗地的定金,定金抵作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未竞得人缴交的保证金,在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八)本公告与《出让须知》及相关出让文件均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对竞买人的竞买、签约和合同履行均具有约束力。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漳州市自然资源局三楼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联 系 人:陈女士 林女士 联系电话:0596-2180826 开户单位:漳州市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漳州市东城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漳州分行营业部 中国银行漳州分行营业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漳州芗江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漳州高新区支行 银行账号:3505 0166 8107 0999 9999 1409 0209 2960 0339 673 4221 7759 8327 1367 5101 0400 3671 7 1610 3010 0100 2796 59 漳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