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址在芗城区互助路118号房屋,现拆迁安置于芗城区水仙大街28号新元城市花园19A幢310号、芗城区水仙大街28号新元城市花园19A幢203号。今林志平申请上述安置房权属登记,现按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要求登报声明。相关利害人如有异议,请即日起壹个月内向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登记。逾期本人将按规定向中心申办不动产权证。 声明人:林志平 2026年9月22日
原址在芗城区互助路118号房屋,现拆迁安置于芗城区水仙大街28号新元城市花园19A幢310号、芗城区水仙大街28号新元城市花园19A幢203号。今林志平申请上述安置房权属登记,现按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要求登报声明。相关利害人如有异议,请即日起壹个月内向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登记。逾期本人将按规定向中心申办不动产权证。
声明人:林志平
202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