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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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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闽东日报

“监守自盗”?男子盗窃女友钱财获刑

日期: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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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6版:社会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漳州融媒记者 王琳雅 通讯员 颜丽月 吴静婷)衣柜里的钱财不翼而飞?竟是同居男友窃取。近日,经龙海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郭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郭某与女友同住在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某小区。2025年年初某天,郭某因手头紧,想到家中衣柜放有女友的红包现金,便悄悄拿走红包,总计现金5000元。女友发现后报警,郭某被抓获归案。

到案后,郭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赔偿被害人林某的经济损失,取得谅解。

检察官释法:本案中,被告人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5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依法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被告人郭某认罪认罚,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检察官提醒,公民的个人财产受法律保护,即使是恋人关系,也不能私自占有他人财物,更不能采用违法手段窃取,否则将受到法律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