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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4
星期三
当前报纸名称:闽东日报

声明

日期: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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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4版:国内       上一篇    下一篇

原址在芗城区县前直街1号房屋,地号西南2990,拆迁面积超出原产权证面积,现拆迁安置于芗城区新华西路273号乔安新苑新华园4-6幢D13号、芗城区新华西路273号乔安新苑新华园11幢505室。今戴慧雯、戴慧菁、江秀宝申请上述安置房权属登记,现按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要求登报声明。相关利害人如有异议,请即日起壹个月内向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登记。逾期本人将按规定向中心申办不动产权证。

声明人:戴慧雯、戴慧菁、江秀宝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