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10-14
星期三
当前报纸名称:闽东日报

这堂“开学第一课”,学习主体是家长!

日期:09-01
字号:大中小
版面:第04版:读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开学季到来,不少学校都为学生准备了内容丰富的安全主题第一课,而一场面向家长的专属“开学第一课”,同样值得被看见。

在这暑期收尾、新学期开启的节点,未成年人安全防护与家庭教育的衔接问题,正成为不少家庭的现实考题。前不久,“闽南日报”公众号发布了一篇有关安全科普的推文,受到了许多读者的关注和转发。它没有把面向学生的常规安全提示直接照搬,而是精准锚定家长这一核心监护主体,为家长梳理日常监护中容易疏漏的细节。

这篇科普推文带来的启发远不止安全提醒本身:很多家长尚未意识到,家庭教育早已跳出“家事”的范畴。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深入落地,“依法带娃”不再是一句概念性的表述,而是对每一位监护人的明确法定要求——家长作为孩子成长路上的第一责任人,主动补全安全监护短板、用科学方式履行家庭教育职责,才是给新学期最好的开场。

家事上升为国事 “依法带娃”有法可依

长久以来,不少人秉持“孩子教育是自家事”的传统观念。俗语“子不教,父之过”,过去大多停留在道德约束层面。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标志家庭教育纳入法治轨道,家庭教育从“家事”升级为“国事”,“依法带娃”时代全面到来。

法律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父母教育子女不再是不受约束的私事,怠于履行、不当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相关部门可依法开展指导与干预。近年来,全国多地法院、妇联相继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一桩桩案例为广大监护人敲响警钟。

在漳州,司法机关持续推动家庭教育指导融入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工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各(县)区法院常态化落实相关举措,针对监护人监护缺位、教育方式失当等情形,依法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龙海法院在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时发现,部分家长长期忙于经营事务,缺少亲子沟通,疏于关注孩子交友情况与课余生活,致使未成年人逐步沾染不良习气。案件办结后,法院向相关监护人送达《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家长参与家庭教育辅导,加强陪伴管教。无独有偶,芗城法院在多起未成年人侵权、家事纠纷案件中,针对离异家庭互相推诿监护责任、家长采取简单粗暴方式管教孩子等问题,联合妇联、心理咨询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督促家长认清自身监护责任。

办案法官坦言,不少漳州家长存在认知误区,认为保障孩子衣食无忧就是尽到监护义务。事实上,监护缺位、粗暴管教、忽视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等行为,都可能触碰法律红线。法律赋予家长教育子女的权利,也划定清晰责任边界,拒不履行家庭教育义务,监护人需要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家庭教育乱象频发 多重误区亟待纠正

随着社会竞争加剧,家长对子女教育愈发重视,但很多家长缺乏科学教育理念,家庭教育频频走入误区,监护缺位、教育失衡等问题日益凸显。

一部分家长陷入“重学业、轻德育”的怪圈,将全部精力放在文化课成绩上,忽视品德修养、身体素质、生活技能的培育。一味看重分数,忽略孩子心理状态与人际交往能力培养,容易造成孩子抗压能力薄弱,难以直面挫折。还有不少家长存在监护缺位现象,部分漳州家长工作繁忙或长期外出务工,难以给孩子高质量的陪伴,将孩子托付祖辈照料,对孩子思想动态、校外活动、网络使用情况知之甚少。与此同时,少数家长固守陈旧观念,采取体罚、言语打压等“棍棒教育”,极易激化亲子矛盾,诱发心理问题。在单亲、重组家庭中,还出现父母双方互相推诿教育责任,对孩子疏于关心的情况。

漳州基层妇联、社区家庭教育讲师在日常走访调研中发现,青少年厌学、沉迷短视频、情绪失控等表象问题背后,往往隐藏着失衡的家庭教育。学校教育是标准化培育,家庭教育塑造孩子的性格底色,二者无法相互替代,单纯依靠学校,难以实现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

落实“依法带娃”职责 构建家校社共育格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提出,家庭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践行“依法带娃”,关键要弄清楚教什么、怎么教。

作为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长首先要转变思想,主动扛起家庭教育主体责任。以身作则涵养优良家风,放下手机增加高质量亲子陪伴,耐心倾听孩子想法,开展平等真诚的沟通。教育过程中保持理性,摒弃体罚、语言暴力等错误手段,及时纠正孩子不良行为。合理规划孩子作息,平衡学习、休息、运动与娱乐时间,避免盲目报班加压,切实减轻未成年人课业负担。

家庭教育涵盖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行为习惯、心理健康等多个维度。家长不能唯分数论,要引导孩子建立积极心态,学会直面困难与挫折;鼓励孩子参与家务劳动,掌握基础生活技能;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交友观、网络观,持续提升安全防范意识。

“良好的家庭教育能够有效培养孩子的学习、生活习惯,让孩子更好地融入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教育工作者表示,“双减”政策落地后,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愈发凸显。孩子学习主动性、兴趣爱好发掘、创新能力培养,都离不开良好的家庭氛围。心理咨询专家认为,能够遵循孩子成长规律、坚持学习、陪伴孩子共同成长的家长,才是合格的监护人。

“依法带娃”,不能仅凭家庭孤军奋战。当前,漳州家校社协同育人体系不断完善:全市中小学常态化开设家长课堂、组织家校沟通活动;各县(区)妇联依托社区家长学校,持续开展家庭教育公益讲座;芗城、龙海、龙文等多地法院联合妇联设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及时帮扶教育失当家庭,打通家庭教育指导渠道,多方力量联动,持续健全家校社协同育人链条。 ☉漳州融媒记者 李润 通讯员 邵爱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