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址在葫芦潭2-1号房屋,现拆迁安置于芗城区胜利东新村北3幢706号。今李景东申请上述安置房权属登记,现按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要求登报声明。相关利害人如有异议,请即日起壹个月内向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登记。逾期本人将按规定向中心申办不动产权证。 声明人:李景东 2026年8月26日
原址在葫芦潭2-1号房屋,现拆迁安置于芗城区胜利东新村北3幢706号。今李景东申请上述安置房权属登记,现按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要求登报声明。相关利害人如有异议,请即日起壹个月内向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登记。逾期本人将按规定向中心申办不动产权证。
声明人:李景东
202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