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漳州融媒记者 沈小琴 通讯员 江帆)近日,市应急管理部门在危化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成功查获3处隐蔽非法窝点。不法商家假借“汽车尾气清洁剂”名义违规销售醇基燃料,企图替代成品油牟利。现非法窝点已全部依法取缔。
今年7月,漳州高新区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辖区有人假借“汽车尾气清洁剂”名义违规销售车用燃料。高新区第一时间将线索上报市应急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经综合研判,认为该行为可能涉嫌非法经营、违规储存危险化学品,同时存在危化品包装物未按规定张贴安全标签等多项违法违规问题,随即统筹调度芗城区、高新区应急执法力量开展线索排查和线下摸排蹲守,最终锁定全市3处非法分销点位。
经查,上游经销商刻意更换品名包装规避监管,3处窝点业主受其蛊惑,在不具备安全储存条件的场所从事危化品储存活动,通过App拉人头的方式分销所谓“汽车尾气清洁剂”。执法人员现场调取上游技术资料并抽样送检,检测结果显示产品闭环闪点低于20℃,属于甲类易燃液体。“商家对外宣称产品为清洁养护车辆的‘尾气清洁剂’,实际桶内盛装物是以甲醇为主要成分的醇基燃料,采取散装储存方式对外售卖,引导车主直接加注替代汽油使用。”执法人员告诉记者。
检测鉴定结果彻底撕开了“汽车尾气清洁剂”的虚假外衣。该醇基燃料被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属于易燃有毒危险化学品。但现场查获的产品外包装无危化品警示标识、储存容器不符合危化品包装规范、存储区域未配备消防、防爆、防静电设施,安全条件完全不达标,存在爆炸、火灾、中毒风险。
执法人员提醒,醇基燃料闪点低、挥发性强,遇明火、高温极易燃爆;甲醇具有毒性,挥发吸入可损伤视神经与神经系统;私自加注还会腐蚀车辆油路、引发车辆故障,千万不可贪图低价购买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以清洁剂、新能源液等化名无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醇基燃料等危险化学品,此类行为均属违法,必将从严查处。
目前,3处分销点隐患已全部整改清零,上游涉事经销商相关违法线索已移送其属地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开展后续立案查处和全链条监管整治工作。下一步,我市将持续加大全域巡查力度,重点摸排沿街商铺、城郊仓库、流动售卖点位,深挖隐蔽化、伪装式非法危化品窝点。市民如发现类似非法销售、加注醇基燃料线索,可拨打安全生产举报电话12350,共同筑牢公共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