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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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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闽东日报

全省推行中小学春秋假

日期: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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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5版:教育周刊       上一篇    下一篇

近日,福建省教育厅等十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进一步落实中小学春秋假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全省中小学可结合实际安排春假和秋假。消息一出,立刻成为漳州家长热议话题。

热议1:

什么时候放?怎么放?

根据《意见》,春秋假原则上安排在春、秋学期中期,分别为4—5月、10—11月,时长各为2—4天,全年总计不超过6天。各地可结合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进行统筹,形成较长的连休。重点在义务教育阶段推行,各学段可错时安排,九年级可结合备考弹性实施。

具体什么时间放?怎么放?成为家长关注的重点。

据相关媒体报道,此前,福建师范大学附属小学、莆田市城厢区南门学校等学校,已经试水“春假+清明节”连休6天。

对此,漳州一些家长也提出了一些诉求:“能不能不要连着小长假啊?出去玩太挤了。”“如果要缩短寒暑假时长予以补偿的话,那就不要放了。”也有家长注意到,《意见》允许农村及沿海地区根据农时、渔汛等实际情况灵活调整放假时间,“小时候就有农忙假啊,挺好的。”家长“鱼儿”说。

热议2:

家长无假,托管服务能否“兜底”?

记者调查了解到,相比于放假时间,更让双职工家庭头疼的是“孩子放假,家长不放假”的尴尬。

针对这一问题,《意见》指出,各地需鼓励用人单位灵活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方便家庭假期出行。《意见》还明确提出,各地要探索建立公益托管服务体系,鼓励学校、社区、青少年宫等机构在春秋假期间开放场地,提供看护、阅读、艺体活动等基本托管服务,并严守“双减”要求,严禁利用假期组织补课或布置过量作业。

据报道,上述部分试点学校在春假期间开设校内托管班,由教师和志愿者轮值,帮助家长解决后顾之忧。对此,家长林铭表示期待:“希望托管服务能全面铺开,而且内容要丰富,别变成‘换个地方写作业’。”

⊙漳州融媒记者 陈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