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俊明位于九湖镇下庵村后山社房屋(原为砖木结构一层,集体土地建设使用证号龙集建(1993)字第2-0800号,面积叁拾捌平方米)已于2011年经其代理人张阿成代为办理转让给同村村民唐国顺,并由唐国顺进行改扩建,房屋门牌号为九湖镇下庵村后山头4-3号。因高新一中高中部迁建项目征迁,该房屋丈量编号GXYZ46号,因目前无法联系张俊明,经相关部门协商,拟由唐国顺作为该房屋权利人的代理人,九湖镇政府依法依规与其签订征迁补偿安置协议,并处置相关征收补偿事宜。
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若有异议者可在公告期内到九湖镇征迁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若期限内未收到异议,将按上述方案实施。今后的任何产权纠纷由其法定继承人通过司法程序自行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蔡先生17306063534
漳州市龙海区九湖镇人民政府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