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址在和平桥3号房屋,地号东北1466-2号,拆迁面积超出原产权证面积,现拆迁安置于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南昌中路18号九龙城1幢606室、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南昌中路18号九龙城3幢408室。今王亚珠、洪文龙、洪文和申请上述安置房权属登记,现按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要求登报声明。相关利害人如有异议,请即日起壹个月内向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登记。逾期本人将按规定向中心申办不动产权证。 声明人:王亚珠、洪文龙、洪文和 2026年4月22日
原址在和平桥3号房屋,地号东北1466-2号,拆迁面积超出原产权证面积,现拆迁安置于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南昌中路18号九龙城1幢606室、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南昌中路18号九龙城3幢408室。今王亚珠、洪文龙、洪文和申请上述安置房权属登记,现按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要求登报声明。相关利害人如有异议,请即日起壹个月内向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登记。逾期本人将按规定向中心申办不动产权证。
声明人:王亚珠、洪文龙、洪文和
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