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漳州融媒记者 许文彬 通讯员 蔡淑娇 陈敬炜)近日,南靖县和溪镇两名村民因土地种植笋类作物产生纠纷并报警求助,当地派出所民警迅速到场处置,并组织双方在村部开展调解,最终成功化解矛盾,促使当事人握手言和。
4月15日9时许,该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和溪镇迎富村,有村民因土地问题发生纠纷。民警抵达现场后,经初步了解,双方纠纷起因系游某某在报警人游某所属土地上种植笋类作物,双方因此产生争执。
为切实化解矛盾、避免事态升级,民警当场联系双方当事人,将其一同邀请至迎富村村部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民警秉持公平、公正原则,认真倾听双方陈述,耐心讲解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邻里和睦的重要性,积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经过民警悉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协议:游某某承诺今后不再在游某的土地上种植任何作物,土地上现存的笋由游某自由处置。游某对此调解结果表示同意,双方均无异议,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