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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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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闽东日报

“猪葛亮”不是创意,是文化失重

日期: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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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3版:文化走廊       上一篇    下一篇

☉王志高

“多大仇?周瑜开了家猪葛亮食品店?”近日,有人发帖称,在企业信息平台查询时发现,广东东莞有一家名为“猪葛亮食品有限公司”的企业,其法定代表人名叫“周瑜”。这则看似荒诞的新闻,迅速点燃了公众对历史、文化与商业边界的集体反思。

将“诸葛亮”谐音为“猪葛亮”,表面看是无伤大雅的文字游戏,实则暗含对公共记忆的轻慢。诸葛亮早已不只是三国时期的一位政治家、军事家,更是一种文化符号,代表智慧、忠诚与担当。这种符号经过千百年沉淀,已成为民族精神结构的一部分。当它被随意替换、戏谑甚至与“猪”字挂钩,即便没有主观恶意,也难逃对文化尊严的消解。

企业自称“合法注册”“并非恶搞”,固然在程序上可能未越法律红线,但法律只是底线,不是高线。商标法虽未明文禁止使用历史名人谐音,却有“不得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产生其他不良影响”的兜底条款。关键在于,何为“不良影响”?答案不在注册表格里,而在社会共识中。当大量网友感到不适,当后人公开表达受伤,当舆论普遍认为此举不妥,这本身就是一种“不良影响”的现实呈现。

更值得警惕的是,此类操作背后折射出一种急功近利的商业逻辑:只要能博眼球、造话题,哪怕踩着文化符号的肩膀也在所不惜。殊不知,真正的品牌价值从不建立在冒犯之上,而源于尊重与共鸣。“猪葛亮”或许能让人一笑,却难以赢得信任;短期流量可能带来订单,但长期来看,伤害的是企业自身的文化信用。

事实上,类似的“谐音梗营销”近年来屡见不鲜,从“杜甫很忙”到“李白醉酒奶茶”,从“屈原粽子”到“岳飞牛肉”,历史人物频频被拉入消费语境。适度的创意演绎本无可厚非,但一旦滑向低俗化、娱乐至死的边缘,便不再是致敬,而是透支。文化不是流量的垫脚石,先贤更不该沦为段子的素材。

值得肯定的是,涉事公司已决定注销,诸葛亮后人也未一味诉诸对抗,而是理性表达诉求并依法维权。这种克制与法治意识,恰恰为类似争议提供了建设性路径——既不纵容轻佻,也不走向极端,而是在对话与规则中寻求平衡。

创意不该是文化的掘墓人,而应是传统的新生力。若连对历史人物的基本敬意都要让位于营销噱头,那我们失去的,将不只是一个名字,更是对文明根脉的珍视。商业可以活泼,但不能轻浮;创新可以大胆,但不能无界。唯有守住这份边界,市场才有温度,文化才有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