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11万尾罚没海马制品移交闽南师大
日期:02-08
本报讯(漳州融媒记者 蔡楠楠 通讯员 欧阳景欢)近日,在市海洋与渔业局的统筹协调下,一场“罚没海马制品移交仪式”在东山县完成。由东山县公安局依法罚没的约11万尾、重403斤的野生海马干制品,正式移交至闽南师范大学,专项用于海洋生物科学研究。
本次移交的海马干制品,来源于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案值达810万元。涉案海马均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针对传统销毁、有限标本化处置罚没海马易造成资源浪费的问题,市海洋与渔业局秉持“保护优先、物尽其用”原则,组织研究相关法规政策,向上级提出将罚没海马用于科学研究的建议,获得肯定与支持指导,明确了工作合规路径。在此基础上,市海洋与渔业局经综合考量,主动对接具备海洋生物学科研优势的闽南师范大学,随后牵头开展多轮会商,确保移交合法合规、务实有效。市海洋与渔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移交不仅是涉案物资的交接,更是执法理念与保护机制的升级。通过与高校科研力量对接,使罚没物品转化为保护海洋生态的科研资源,实现‘惩、防、修’相结合的系统治理。”
为确保涉案海马干制品严格用于科研,仪式上明确了三项管理要求:全部海马干制品仅限闽南师范大学开展非营利性科研使用,严禁侵占、挪用、调换或私分;接收单位须建立完善的登记、保管与使用制度,实现样本流转全程可追溯;市海洋与渔业局将与闽南师范大学深化产学研合作,构建“政、警、法、学”联动的海洋生态保护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