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址在龙文区蓝田镇东屿村房屋,现拆迁安置于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129号联丰浩苑21幢3单元606室。今张小群申请上述安置房权属登记,现按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要求登报声明。相关利害人如有异议,请即日起壹个月内向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登记。逾期本人将按规定向中心申办不动产权证。 声明人:张小群 2026年1月29日
原址在龙文区蓝田镇东屿村房屋,现拆迁安置于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129号联丰浩苑21幢3单元606室。今张小群申请上述安置房权属登记,现按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要求登报声明。相关利害人如有异议,请即日起壹个月内向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登记。逾期本人将按规定向中心申办不动产权证。
声明人:张小群
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