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八次会议
日期:01-21
本报讯(漳州融媒记者 郑斯楠)1月20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八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卫红主持会议,副主任吴芳华、沈茂欣、李亚树、蔡总平、刘跃光,以及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肖申华,市法院院长林忠明,市检察院检察长王建兴,市监委有关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2025年市委和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并对其中4个项目开展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代表变动情况和补选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并表决通过有关公告。会议还表决通过市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相关文件草案,并按规定提交大会、预备会或主席团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个别省人大代表辞职的决定,并按规定上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公告。
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因工作需要,任命林蓉为漳州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漳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方志活为漳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何艳水为漳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林微为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批准任命黄国盛为漳州市长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少宝为平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因工作岗位变动,接受兰万安辞去漳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胡进辉、储霆辞去漳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因任职年龄原因,接受林秋生、戴平忠、欧阳建福辞去漳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漳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因任职年龄原因,免去丁建木的漳州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漳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洪耀中的漳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漳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欧阳建福的漳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蔡铭智的漳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职务。因工作岗位变动,免去胡进辉的漳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因工作需要,批准免去李鲁漳的漳州市长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黄国盛的平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会议为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会前,市人大常委会还召开第七十四次主任会议,听取和研究相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