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拆他人物品私卖 赔了生意还被处罚
日期:12-20
本报讯(漳州融媒记者 王琳雅 通讯员 颜丽月 苏伟龙 郑伟秋)以为毛坯房门窗是“无主福利”?装修业务员竟指使工人偷偷拆除业主毛坯房的推拉门出售变现。近日,经龙海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马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95后”的马某本是某装修公司员工,因个人经济拮据,将主意打到了业主毛坯房内的推拉门上。2025年1月至3月期间,马某在未经业主允许的情况下,指使并不知情的工人魏某,先后拆除10套房屋的阳台推拉门及卫生间防火门,随后将这些门窗卖到废品收购站,共计获利2500元。后经物业工作人员报警,该案案发,马某被警方抓获归案。
案发后,被告人马某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经鉴定,被盗物品总价值达23000余元。目前,马某的家属已代为赔偿全部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检察官释法:本案中,被告人马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构成盗窃罪。检察官提醒,公民的合法财物受法律保护,切勿因一时贪念触碰法律红线,走上违法犯罪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