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闽南语保护与传承的要求,《漳州市中小学、幼儿园闽南语保护与传承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出台。
《方案》明确,要创设富有闽南文化特色的校园环境。鼓励师生在午托、课间休息、课后服务、班会活动、国旗下讲话等时间段用闽南语进行交流,借助校园广播、展板、橱窗、文化墙、语言角等载体支持学生用闽南语进行讲述和对话,将闽南语融入校园生活。同时,结合社会实践活动,带领学生走进闽南优秀文化基地、闽南名胜古迹等,深入了解闽南习俗、闽南传统、闽南手工艺等,在亲身体验互动中激发学生讲闽南语的热情。
《方案》提出,要根据地域和自身特点,开设闽南文化第二课堂,推进闽南文化与美育工作的融合与发展。除了歌仔戏、锦歌、木偶戏等传统闽南曲艺形式外,各校(园)要积极创新艺术形式,创设富有闽南文化特色的主题墙、专题展等,培养学生用闽南语讲述闽南民俗、闽南饮食、闽南名胜、闽南建筑、闽南先贤等优秀闽南文化,让闽南语以更加生动有趣的形式进入学生生活。
《方案》要求,要因地制宜挖掘当地具有闽南语特色的闽南童谣、木偶戏、闽南俗语、谚语等,开发闽南语校本课程,针对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年龄特点,探索研发适合本地本校的闽南语校本教材。同时,加强闽南语师资培养,通过举办培训、研讨等形式,提升教师闽南语水平和教学能力,积极培育闽南语“种子”教师,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
⊙漳州融媒记者 林依妮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