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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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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闽东日报

电鱼一时爽 损害需赔偿

日期: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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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3版:社会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漳州融媒记者 李润 通讯员 李梦然)近日,曾因非法电鱼被查处的欧某某、曾某某,在平和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的全程监督下,于山格镇爱武桥附近水域完成增殖放流。二人投放了价值1000元的鱼苗,以此弥补此前非法电鱼行为对水生生态造成的损害。

时间回溯至8月24日,欧某某、曾某某在平和县山格镇铜中溪附近水域实施非法电鱼行为时,被山格镇派出所民警现场查获,当场收缴渔获物1.875公斤。平和县农业农村局收到案件线索后,第一时间立案调查,并按规定对二人作出相应行政处罚。按照“谁损害、谁承担修复责任”的原则,执法部门与欧某某、曾某某开展索赔磋商,最终达成购买鱼苗进行增殖放流的协议。

本案创新推行“一案双查”模式,将一般程序行政处罚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调查同步推进。此举既依法打击了非法电鱼违法行为,又通过增殖放流实现了受损生态的精准修复,有效地为辖区水域生态平衡筑牢法治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