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救护车被堵20分钟, 谁在透支生命通道?
日期:11-25
■郭宝哲
11月18日,上观新闻报道了一则令人揪心的新闻:上海普陀区北石路540弄樱花苑小区内,92岁心衰老人刚出院便突发疾病,120救护车火速驰援并稳住老人病情。可就在救护车准备离开时,一辆SUV违规停在应急通道上,导致救护车被堵整整20分钟。好在老人无需送医,若情况危急,这20分钟足以改写一条生命的轨迹。这场“生命通道被劫”事件,绝非偶然的车主失德,更暴露了社区管理体系的多重漏洞——耽误120的,从来不止“堵路的私家车”。
违规车主的漠视,是刺穿生命防线的“第一刀”。文档显示,救护车停靠的小区后门应急通道,地面清晰划有禁停标识,可涉事SUV车主仍视而不见,将车辆任性停放;居民启用“一键挪车”联系警方协调,车主却全程拒接电话,完全无视应急通道的“生命属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占用、堵塞应急通道可处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罚款,若造成严重后果还需承担刑事责任。对92岁心衰患者而言,应急通道每堵塞1分钟,都可能加剧病情风险,车主这种“知法违法、漠视生命”的行为,既该受法律严惩,更该被道德谴责。
物业的全面失职,是纵容风险蔓延的“帮凶”。作为小区秩序的维护者,樱花苑物业在事件中暴露的漏洞堪称“系统性”:按照管理规定,外来临停车辆需登记联系电话与探访地址,可涉事车辆却“零记录”,物业负责人张秀月也承认“保安没有登记”;救护车驶入时恰逢双休日车位紧张,物业未跟进协调疏导,任由违规停车发生;更荒唐的是,小区后门本可作为应急备用出口,却长期处于关闭状态,导致救护车被堵后“动弹不得”。从车辆登记到现场疏导,再到应急通道保障,物业的每一个关键环节都“掉链子”,所谓的“管理规定”沦为一纸空文,其失职之责无可推卸。
社区治理的缺位,是埋下安全隐患的“根源”。属地居委会在事后表示“会督促物业整改、加强业主宣传”,可这种“事后补救”恰恰暴露了事前工作的严重不足。居民夏阿姨直言“物业、居委会都有责任”,并非苛责:一方面,居民停车意识薄弱、应急知识匮乏,反映出社区日常宣传教育的空白——若居委会能提前通过业主群、公告栏普及“应急通道禁停”常识,或许能减少违规行为;另一方面,事件中物业与居委会“无应急方案、无协调机制”,面对救护车被堵只能“束手无策”,直到居民提醒才打开后门,这凸显了社区应对突发情况的被动。若居委会能联合物业制定完善的应急疏导预案,这场20分钟的延误本可避免。
纵观近年来的新闻,120、119等车辆被堵事件屡见不鲜:北京某小区私家车堵消防通道致火灾救援延误,武汉某社区救护车被堵30分钟错过最佳抢救时间……这些事件的共性,都是“个体失德+管理失责”共同作用的结果。生命通道的畅通,从来不是“一个人的自觉”,而是需要多方合力守护:对车主而言,要牢记“生命至上”,把“不占应急通道”刻进意识里;对物业而言,需压实管理责任,完善外来车辆登记、畅通应急出口,提升突发情况处置能力;对社区与职能部门而言,要将生命通道保障纳入常态化治理,加强宣传教育、健全应急机制,甚至可引入技术手段——如安装应急通道监控、设置智能禁停桩,用“技防+人防”筑牢防线。
20分钟的堵塞,是一次深刻的警示:生命经不起等待,应急通道容不得半点“透支”。当每一个社会成员都敬畏规则,每一个管理主体都履职尽责,才能让应急通道真正成为“生命绿色通道”,让“救护车被堵”的悲剧不再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