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司法局下浒司法所成功化解一起渔排纠纷
日期:06-26
本报讯(记者 朱灵塬 通讯员 汤淼) 6月16日,在霞浦县下浒司法所,村民何某与阮某终于就一起渔排纠纷达成和解协议:阮某补偿何某鱼排框损失,并归还剩余浮球。历时3个月的矛盾圆满化解。
该纠纷始于今年3月5日,何某发现其放置在下浒镇大安村大湾码头滩涂上的数个木质鱼排框和蓝色浮球丢失。经多方寻找并联合派出所调查,发现物件出现在同村阮某的养殖鱼排上。阮某称系无意间拾得,因物件破旧视为丢弃物,故拆解用于己方鱼排,并称数量与何某所述不符。
此后,双方争执不下,多次申请司法所调解。调解员虽分别了解诉求、听取意见并耐心工作,但因补偿金额悬殊,数次调解均未果。直至6月16日,调解员再次全面厘清法律关系、梳理核心诉求,就赔偿差距反复说理,终促成协议。
至此,一起因渔排丢失引发的纠纷得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