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道G237线蕉城岙村至渔江段公路工程(蕉城段)建设区域内坟墓迁移的通告
日期:05-12
为实施宁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专项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及宁区预征〔2025〕03071号《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国道G237线蕉城岙村至渔江段公路工程(蕉城段)土地的预公告》,经研究,拟征收蕉城区八都镇金垂村、下汐村、云淡村用地,用于国道G237线蕉城岙村至渔江段公路工程(蕉城段)建设。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对征地红线内相关坟墓迁移事项特通告如下:
一、凡位于八都镇金垂村、下汐村、云淡村(项目区域范围内)的坟墓户主,请于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前往八都镇征地工作组(联系电话:18650589366,联系人:林先生)办理登记手续,并请务必于通告发布30个工作日内将坟墓自行迁移完毕,逾期未迁移的将作无主坟处理。
二、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蕉城区八都镇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