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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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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闽东日报

宁德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日期: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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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5版:公报       上一篇    下一篇

  宁德市统计局  宁德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4月14日)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闽政〔2022〕31号)《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宁政〔2023〕2号)要求,我市认真组织开展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我市各级各部门和普查机构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在福建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福建省经济普查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在各地、各部门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市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参与,顺利完成单位清查、现场登记、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我市“五经普”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23年5月,市政府成立了宁德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由37个单位组成,成员单位数量较历次普查覆盖面更广。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全市县级人民政府和乡镇(街道)建立普查机构,村(居)委会成立工作小组,构建完整有效的全市普查组织实施体系,为普查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建立乡镇领导挂钩联系普查小区工作机制,各级人民政府精心组织实施,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健全落实市直部门挂钩督导和现场登记责任制,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履职,提供多方保障,确保普查的顺利实施。

  二、全面摸清家底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次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2024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市7000名基层普查人员同心协力、积极作为,对我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选的个体经营户,以及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逐一入户完成数据采集,根据普查对象的不同类别,相应采集其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与消费、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数字经济活动、投入产出情况等有关数据。通过这次普查,全面调查了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了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了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了我市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新动能创新培育、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

  三、科学规范实施

  按照“坚持质量标准、坚持统分结合、坚持手段创新、坚持协作共享、坚持依法普查”的基本原则,宁德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经济普查办公室)借鉴历次普查经验,着力提高普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准确性,在工作规范上,严格执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福建省实施方案》《福建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预防风险工作预案》《福建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审核验收组织实施方案》等工作制度。在方法运用上,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采用先单位清查后普查登记方式,通过对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地毯式”清查的方法,确保普查对象类型界定准确、普查单位不重不漏。全面清查后,对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在其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对建筑业法人单位在其注册地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对数量众多的个体经营户通过抽样调查在其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样本登记,对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同步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在技术手段上,依托全国统一、集成高效、安全可靠的普查数据采集处理平台,使用手持移动终端小程序采集基层数据。为提高普查工作实效,我市还积极开展普查试点,引入大数据审核、服务外包,根据不同普查对象设置辅助审核台账等方式,精准推进普查工作。

  四、确保数据质量

  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各级普查机构强化源头数据质量管控,实时监测普查数据采集、上报情况。通过建立四级审核、专业审核日志等机制,加强登记数据核实与业务指导,守好质量红线。开展源头数据自查与抽查,坚持联动审核、清单化审核,及时消除差错,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为检验我市普查工作成效和普查数据质量,省、市经济普查办公室组织对全市9个县(市、区)和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40个普查小区开展经济普查数据质量交叉检查和事中质量抽查。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抽查组对我市1个县、4个普查小区进行了事后质量抽查。抽查结果表明,我市普查数据质量符合控制标准,顺利通过国家质量抽查。

  总体来看,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组织实施科学规范有序,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能够真实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普查结果显示,2023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5.44万个,与2018年末(2018年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相比,增长49.0%,从业人员81.40万人,增长21.0%;个体经营户22.56万个,从业人员41.76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