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人民检察院开展职务犯罪案件听庭评议
日期:04-17
本报讯(记者 朱灵塬 通讯员 郑昕宇) 4月8日,由福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范坑乡人民政府工作人员郭某某、陈某某涉嫌贪污罪一案,在福安市法院公开审理。
庭审现场,公诉人就事实认定、证据采纳、法律适用等实体和程序内容进行详细的论述,清晰的呈现了被告人利用职权突破法律底线的过程,结合案情从“情”“理”的角度发表了公诉意见,给在场旁听人员上了一堂深入人心的警示教育课。
听庭评议全方位考察公诉人的法律功底、庭审表现及应变能力,是对公诉人的一次能力挑战与实战考验。此次庭审中,接受听庭评议的公诉人展现了扎实的法律功底与严谨的职业素养,既有力指控犯罪又恪守客观公正义务,将庭审作为展示业务能力的实战平台,全面检验检察官履职水平。
庭审结束后,福安市检察院还组织专题评议会,邀请院领导、检委会委员、青年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参与,聚焦法律适用的精准性、举证质证的逻辑性、支持公诉的规范性、临场应变的高效性等进行评议,通过“以评促改”为参与评议的检察人员上了一堂“实战教学”课。
下一步,福安市人民检察院将聚焦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能力提升,通过组织专项培训、听庭评议、案例研讨等活动,进一步加强检察官证据审查、庭审应对和法律监督能力,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