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安居促乐业 谱写宁德幸福生活新篇章
日期:03-28
1
扩大缴存覆盖范围
增强公积金制度效能
2024年
767家
实缴单位
7181家
新开户职工
4.65万人
实缴职工
32.76万
同比增长
5.89%
缴存额
54.34亿元
缴存额增速在全省设区市中排名第一
2021年
42.17
亿元
2022年
47.21
亿元
2023年
51.31
亿元
2024年
54.34
亿元
2024年末
缴存总额
456.38亿元
同比增长
13.52%
缴存余额
146.88亿元
同比增长
10.37%
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职工占比增加
新开户职工中 城镇私营企业等单位 缴存职工占比
4.82个百分点
80.80%
比上年增加
2
提取规模持续增长
惠及更多缴存职工
提取金额稳步增长
2024年
16.07万名缴存职工
提取住房公积金40.54亿元
2024年末
提取总额
309.50亿元
同比增长
15.07%
住房消费需求支持力度不断加大
住房消费
73.24%
比上年增加
1.34个百分点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3.33%
租赁住房占8.79%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占11.09%
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03%
惠及更多中、低收入家庭
提取职工中
中、低收入占98.52%
高收入占1.48%
3
有序发放贷款
助力实现安居梦想
2024年
发放个人公积金贷款
3754笔17.08亿元
助力中、低收入职工刚需购房作用明显
2024年末
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02.18亿元
同比增长5.99%
贷款余额119.06亿元
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4.87%
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5.13%
发放个人公积金贷款
中、低收入占98.56%
高收入占1.44%
严守贷款风险底线
2024年
个人住房贷款
逾期额151.69万元
逾期率为0.127‰
逾期率为全省设区市最低
4
资金运作高效
持续释放效益潜能
2024年
增值收益
18434.41万元
同比增长
3.50%
增值收益率1.31%
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
建设补充资金1.67亿元
5
坚持民生导向
创新举措惠民利民
2024年,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在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群体解决住房问题、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和全面推进“住有宜居”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
启动“逐月冲房租”服务
2024年末,
已签约“逐月冲房租”业务204人,
提取金额52.90万元:
实施纯商贷“逐月冲还贷”新模式
2024年末,
签约纯商贷“逐月冲”
缴存职工达806人,
提取金额789.55万元
优化“租购并举”住房政策
精准聚焦新市民、青年人的租房提取需求
线上设立提取专道,线下设立服务专窗,畅通租房提取最优路径,满足新市民、青年人租房自住需求;
满足多孩家庭住房需求
符合租住商品住房提取条件的,每人每月提取上限由800元提高到1000元;符合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10万元;
放宽还贷提取条件
职工申请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的,取消“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满一年后”限制;
提升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升至80万元,单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35万元提升至45万元;
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条件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条件,由“正常连续缴存一年(含)以上”调整为“正常连续缴存6个月(含)以上”;
下调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5年(含)以下和5年以上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含)以下和5年以上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分别调整为2.775%和3.325%;
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
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最低贷款首付比例为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