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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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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闽东日报

交叉执行聚合力善意执行促履行

日期: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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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4版:平安与法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记者 吴枋宸 通讯员 余静) 日前,古田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交叉执行”案件,切实维护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让公平正义“看的见”。

  在一起侵害作品放映权纠纷案中,经蕉城法院判决,古田县某音乐会所应赔偿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各项费用合计5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蕉城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冻结了该音乐会所名下的银行存款2.5万元,除此之外未发现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鉴于被执行人住所地在古田法院辖区范围内,宁德中院经审查后指定该案移送古田法院执行。

  古田法院在接收案件后,依法传唤该音乐会所法定代表人到庭,耐心向其释法明理,严肃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该音乐会所法定代表人表示已经认识到错误,只是音乐会所前些年连年亏损,经营情况较差,现又恰逢交租节点,资金一时周转不灵,故无法立即支付全部款项,希望申请人能宽限几日,自己会尽快筹款偿还剩余债务。

  据此,执行干警当即与申请人沟通协调,向其讲明被执行人目前面临的资金运转压力,希望双方可以换位思考,并从实质化解矛盾纠纷的角度,对双方因互不信任等而产生的对立情绪进行调和,经过执行干警不懈努力,申请人同意给予适当的履行宽限期。随后,执行干警多次督促、监督音乐会所筹款,最终,音乐会所履行完毕全部款项,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交叉执行的执行方式不仅能有效提高案件执行质效,节约司法资源,更能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下一步,古田法院将继续秉承“如我在执”理念,加强与兄弟法院交流协作,扎实推进交叉执行工作,进一步打破地域限制,合力破解执行难题,提高执行质量与效率,努力让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变成“真金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