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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6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闽东日报

民间标会有陷阱 非法集资非儿戏

日期: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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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6版:金融周刊       上一篇    下一篇

  民间标会俗称“做会”“互助会”,是一种群众自发组织的互助信用融资活动,以地缘、亲缘关系为纽带,无须担保、无抵押,仅依靠会员之间的信任存续,具有赚取利息与筹措资金的双重功能,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参与者短时的资金需求。

  参与民间标会的风险?

  当民间标会逐渐偏离资金互助的初衷时,由于标会的组织者没有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出现“会头”卷款跑路、资金链断裂、“会脚”标款不还、蓄意诈骗等原因引起的经济纠纷时,法律无法给予受害人完全的保护,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民间标会可能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有关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集资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有关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宁德市银行业协会提醒您:

  1.诈骗分子利用民间标会的名义,以“高额利息”“急用钱可标会”“手续比银行贷款还简单”等为诱饵,吸引老年人、农民工等参与,一旦投入资金,诈骗分子便会“逃之夭夭”。

  2.民间标会属于扰乱正常金融秩序的违法行为,不受法律保护,亦不属于民事诉讼受理范围。即便双方订立了借款合同、借条等,但这仍改变不了民间标会的实质情况。

  3.不轻信他人、不相信高额利息、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警惕非法集资陷阱,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 何雨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