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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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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G228线福鼎市太姥山镇至硖门乡青屿头(霞浦界)段公路 南埕山隧道、渔井隧道、A4标段路基及渔井服务区项目工程建设剩余砂石拍卖公告

日期: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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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3版:时事·环球       上一篇    下一篇

  经福鼎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福鼎市硖门畲族乡人民政府决定委托福建国拍拍卖有限公司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国道G228线福鼎市太姥山镇至硖门乡青屿头(霞浦界)段公路南埕山隧道、渔井隧道、A4标段路基及渔井服务区项目工程建设剩余砂石,并定于2024年12月24日15 时举行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道G228线福鼎市太姥山镇至硖门乡青屿头(霞浦界)段公路南埕山隧道、渔井隧道、A4标段路基及渔井服务区项目工程建设剩余砂石基本情况:

  名 称位置数量  处置

  期限

起拍价  竞买

  保证金

合同履约保证金  每次增价

  幅度

备注国道G228线福鼎市太姥山镇至硖门乡青屿头(霞浦界)段公路南埕山隧道、渔井隧道、A4标段路基及渔井服务区项目工程建设剩余砂石福鼎市硖门乡48.1422万m318个月4268万元  850

  万元

  420

  万元

50万元或50万元的整数倍砂石数量仅供参考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竞买人须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涉及民间债务纠纷资信良好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无不良征信记录,报名时应提供银行开具的征信证明。

  三、拍卖方式: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资格确认:本次拍卖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2月23日前(工作日),到福鼎市硖门畲族乡人民政府或福建国拍拍卖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索取拍卖文件,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须于2024年12月23日17时前汇入拍卖人指定的银行账户。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拍卖人将在2024年12月24日上午11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拍卖会时间及地点:拍卖会定于2024年12月24日15时在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福鼎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大楼二层)举行。 

  六、其他事项:本次拍卖的竞买人必须达到3人以上(含3人),若不足3人,该拍卖活动自动终止。

  七、联系方式:福鼎市海口路21号二层 陈女士 0593—7962210、13950508222;福鼎市硖门畲族乡人民政府 王先生15159382222。

  福鼎市硖门畲族乡人民政府

  福建国拍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3日

  宁德市蕉城区自然资源局、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宁区自然资告字〔2024〕4号

  经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批准(宁区政文〔2024〕134号),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宗用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相关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土地

  位置

  用地

  面积

  (平方米)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备注  容积

  率

  建筑

  系数(%)

  绿地率

  (%)

  建筑

  限高(m)

J2024-04G洋中工业集中区宁古公路东南侧、高速连接线东侧10251仓储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二类物流仓储用地)1.0-2.0≥40%10-203650185923其他规定详见宗地规划条件J2024-05G洋中工业集中区宁古公路东南侧、高速连接线西侧31685仓储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二类物流仓储用地)1.0-2.0≥40%10-2036505712852其他规定详见宗地规划条件

  二、申请人范围及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自然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竞买的除外)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单独申请。

  三、挂牌方式及竞价办法

  1.采取在“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挂牌的方式进行。竞买申请人登录“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注册登记,提出竞买申请,经挂牌人审查确认,获得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的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在规定的期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买等。

  2.竞买人初次报价可等于或大于挂牌起始价,之后每次报价必须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以上的价格(不要求按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加价幅度为10万元及其倍数。

  四、挂牌出让活动的时间

  1.竞买申请的报名起始时间:2024年11月23日 8时0分0秒至2024年12月20日16时0分0秒。

  2.挂牌交易期限:2024年12月13日8时0分0秒至 2024年12月23日16时0分0秒 。

  3.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确认数据信息的时间以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4.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16时0分0秒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12月20日18时0分0秒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竞买人可现场踏勘了解挂牌交易的宗地,对宗地现状和挂牌交易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向挂牌人咨询。竞买人提交注册信息后,视为对宗地现状和服务协议、交易规则等挂牌交易文件无异议,同意接受其约束,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该宗地由蕉城区土地收储中心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负责净地交付。受让人应在土地交付之日起12个月内动工,动工后24个月内竣工。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金的50%,余款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土地出让金缴入蕉城区财政。

  (三)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宁德市蕉城区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将解除土地成交确认书。

  (四)受让人需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在宁德市蕉城区注册成立独立法人有限责任公司(已在蕉城区设立除外),并签订土地出让补充协议。受让人如需办理土地出让合同变更手续,受让人在注册成立项目公司中的占比股份不低于30%,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办理完项目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并签订土地出让补充协议。若受让人逾期不办理土地出让合同变更手续的,逾期之日起受让人成立注册新公司,新公司需按以地作价出资(或入股)方式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五)受让人在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不得办理抵押登记,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在扣除由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土地出让金的30%后,退还其余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计利息)。

  (六)在规定的挂牌交易期限截止时点最后1小时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的,系统转入网上拍卖,通过网上拍卖确定竟得人,具体规则见网上交易系统。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查看网上交易系统挂牌公告及交易须知。

  六、竞买保证金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湖支行

  银行账号:431275634540

  以银行存款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汇款人全称必须与竞买人全称一致,否则竞价无效。

  七、联系方式

  有关挂牌出让具体事宜,请与挂牌人宁德市蕉城区自然资源局联系。

  联系人:江先生  联系电话:0593—2888876   联系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坪塔路2号

  宁德市蕉城区自然资源局

  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