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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康熙四十年九月(1701年),陈瑸出任古田县令才一年多,因为清廉能干,政绩显著,被朝廷委以重任,调任台湾府台湾县令。古田县民依依不舍,“去之时,街号巷哭,相送数十里外而别。”
陈瑸(1656—1718年),字文焕,号眉川,广东海康县(今雷州市)东湖村人。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进士,授翰林院编修。历任县令、道员、巡抚等职。陈瑸“廉能卓绝”,屡受朝廷褒誉,与海瑞、丘浚(海南琼州人,进士)合称“岭南三大清官”,陈瑸辞世后,被朝廷追授为礼部尚书,赐谥“清端”,称他是“清廉中之卓绝者”。
古田知县是陈瑸入仕第一站。他到任之时,便立匾“正心诚意”表明治邑的决心,治邑先治吏。当他发现县衙腐败乱象丛生,衙门机构臃肿时,便不徇情面,裁汰冗员。陈瑸到任一月有余,多年的弊政得以消除。
紧接着,陈瑸开始整治吏员的贪腐问题。他发现边远乡村逃欠赋税,多由造册的县衙小吏与地主勾结,把自己的田籍伪报到其他农户的田籍上,以此逃税,致使农户出现多余的负担。为此,陈瑸按册籍清理甄别,亲自细查钱粮案件,惩治了许多不法之徒。
治吏肃贪之后,他把全部精力用于发展古田的各项事业上,在施教兴学、恤孤抚贫、救济受灾群众、捐俸修城等方面为老百姓办了许多实事。
陈瑸为官极为清俭,但他“行父母心,尽父母责,父母之心原无纪极。”见古田百废待兴,他的俸禄养家惟艰,却多次捐俸为民办实事。担任县令仅一年多时间就五次捐俸,成为捐款“大户”。
陈瑸离任时,古田县库的粮食因鼠耗颇多,出现缺额。老百姓闻知此事,争先恐后捐出一升半斗充填县库,粒米成箩,不到两天时间竟然使存粮超过了应存的数额,古田贫苦百姓挤出口中之食来感戴这位父母官。
陈瑸不仅勤政,而且清正廉洁。他曾表白心迹:“贫者士之常,贱乃吾之素。”他曾说:“贪取一钱与百千金无异。”认为“贪取一钱”即坏了操守,由清变贪,本质已变。
虽官至封疆大吏,陈瑸却以清苦度过一生。他常年布衣素食,为官不带家眷,身边无亲人照料,孤身一人近二十余年。因无盘缠,而与妻儿多年未见。家中生活困窘,他在给儿子的信中写道:“乃为公家守财”“断无自守之而自盗之”“汝父誓不寄银回家”。
陈瑸一生清正廉洁,关心百姓疾苦,严格要求自己,全身心地为国为民,因此,他也赢得了百姓的尊敬和爱戴,享有“廉能为最”的美誉。
□ 本报记者 刘源 通讯员 游宝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