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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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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闽东日报

工伤纠纷闹矛盾 用心调解促和谐

日期: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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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4版:平安与法       上一篇    下一篇

  近日,在宁德市检察院积极推动下,一起工伤争议纠纷案件得以妥善解决。

  据悉,工伤事故发生于2019年8月,某科技公司制管车间调机师傅袁某在调试调直头(制管机部件)时,设备倒地压伤其左手,造成第2指至5指复杂性离断伤,经有关部门鉴定为六级伤残,认定所受伤害为工伤。2020年3月,袁师傅伤愈后重回公司上班,任制管部副主管。2020年12月、2021年1月,袁师傅先后收到公司调岗通知,通知其至门卫岗位上班。袁师傅认为新岗位工资太低、工作不适当,拒绝调岗,遂引发矛盾纠纷。

  2021年1月,袁师傅以公司难以安排工作为由,要求某科技公司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费用伤残津贴。通过劳动仲裁、法院一审、二审、再审,袁师傅的诉求均未获得支持。袁师傅不服,遂向宁德市检察院申请监督。

  受案后,经办检察官通过全面细致梳理袁师傅的诉求、现有证据,咨询专业人员,询问双方当事人后,查实该公司从2021年1月起处于停产状态,还在上班的仅有管理层、行政人员、财务人员、门卫等非一线生产人员,公司将袁师傅调至其能胜任的门卫岗位有充分的合理性,袁师傅以调岗后工资太低为由拒绝公司用工安排,不能构成“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形,认为法院判决并无不当,该案不符合再审监督条件。

  同时,承办检察官还了解到,该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即本案二审判决生效之后,向袁师傅发送了《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涉案公司与袁师傅的劳动关系是否终止以及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工伤补偿等劳动争议,与本案工作调岗争议分属不同的劳动争议,虽争议两者关联密切,但依法需要另行主张处理。

  “如果我们只是简单地不支持申请人的监督申请,此案矛盾纠纷并未得到实质性化解,当事人也不会息诉罢访,案件很可能进入又一次诉讼程序,增加当事人的诉累。”承办检察官表示,无论是本案的工作调岗争议,还是双方终止劳动关系争议,关键都在于如何维护伤残职工的合法权益。

  症结找到后,在该案办理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在告知申请人针对劳动关系是否终止及相关权益争议需另行主张处理的同时,从便利双方、一次性解决纠纷的角度入手,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居中促和、释法说理,疏解当事人心结,落实涉弱势群体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协作机制,力争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结案事了人和。同时,邀请劳动保障、人社部门协同参与化解,将本案的工作调岗争议与双方终止劳动关系争议一并妥善化解,最大限度维护伤残职工的合法权益。

  “提起诉讼是依法解决纠纷的途径之一,但诉讼需要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双方应该相互体谅,能依法调解解决的尽量调解,一方面有助于尽早解决矛盾,另一方面也能免受长期诉累心累,尽快回归正常生活。”检察长接待日上,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林晖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耐心地向袁师傅进行说理,并讲解调解结案的好处。

  今年6月24日,在检察官肖丽芳的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签订赔偿协议,袁师傅同意与涉案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公司向袁师傅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费用40万元,并配合其向人社部门申请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同时,袁师傅向市检察院出具息诉罢访承诺书,双方劳动争议得以实质性化解。7月1日,40万元钱款已转至袁师傅户头。7月4日,涉案公司已配合袁师傅向人社部门申请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工伤争议纠纷案的成功调解是宁德市检察院把“枫桥经验”融入检察履职办案,用心书写“检护民生”答卷的生动注脚。近年来,宁德市检察院始终坚守“人民至上”的初心使命,时刻关注“小案件”背后的“大民生”,秉持“办案就是办别人的人生”,暖心守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积极探索“支持起诉+法律援助+检察和解+司法确认”工作机制,推动全市设立“一站式”涉弱调解工作站,将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让检察办案既有力度更显温度。

  □ 本报记者 朱灵塬 通讯员 冯梅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