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检察职能 助力养老机构健康发展
日期:06-13
日前,福安市检察院联合福安市民政局实地回访福安市崇一养老院,并对该养老院的消防安全、居住安全以及人员招录情况等方面进行详细了解和督查,针对从业人员及住养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
机构养老关系老年群体的身体健康和幸福指数,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一环。如何“让所有老年人都能有一个幸福美满的晚年?”今年以来,福安市检察院以落实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为契机,开展专门部署并形成工作方案,推动养老机构安全监管,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今年4月18日,福安市检察院向福安市民政局送达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书”,并详细介绍了检察建议制发背景、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在了解辖区内养老机构的总体情况后,该院还积极与市民政局进行沟通协调,通过建立日常联系、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共同筑牢养老机构安全防线。福安市民政局结合养老机构“点题整治”要求,对已登记备案的养老院开展安全检查4次,发现入院评估材料不齐全、消防设备未定期检查等不规范问题5个。经督促,所发现问题均已整改到位,基本实现养老机构规范运营管理。
下一步,福安市检察院将立足法律监督职能,持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深化“四大检察”协同履职,不断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助推养老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
□ 本报记者 朱灵塬 通讯员 陈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