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奋好学、办案严谨、富有同理心……这是同事对许嘉的评价。从事刑事审判工作10余年,许嘉对“朱笔一落生死攸关”有着深刻的体会,“不能放过一个罪犯,也绝不能冤枉一个无罪的人”是他铭记于心的工作准绳。
许嘉现为福鼎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一级法官。近五年来,审结刑事案件768件,占福鼎法院全部刑事案件的26%。“刑事案件虽然不多,但往往案情复杂、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力大,面临的压力不小。”许嘉坦言,刑事审判关系到被告人的自由乃至“生杀予夺”,肩上扛着千斤重担、万钧责任。
刑事法官犹如“刀尖上的舞者”,长期的司法实践,铸就了许嘉严谨缜密的办案作风和行事风格。每办理一起案件,他都要逐页翻看卷宗材料,认真审查证据,重大案件就前往案发现场察看,严格把好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使所办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量刑适当,让每一位当事人都能在司法过程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在审理一起合同诈骗案件时,许嘉发现该案被告人以公司未来盈利能力,转让公司股权得款100万元,乍看之下被告人是空口无凭,而如果罪名成立,被告人将面临至少十年的有期徒刑。
多年培养出的办案直觉告诉他,该案没有像面上看起来那么简单。在仔细梳理案情后,许嘉将争议点放在被告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上。通过走访相关企业、请教刑事审判专家,许嘉逐渐明晰自己的审判思路——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证据不足。最终,案件经过四次庭审和审判委员会讨论,一致同意被告人合同诈骗罪不能成立。
“法施于人,虽小必慎。”不论案件大小,许嘉对每起案件定罪、量刑都慎之又慎,法槌起落间,是他对“工匠精神”的认真诠释,对工匠司法的无上追求。
这些年,他先后审结了一大批重大、疑难、复杂、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承办了2019年福鼎市首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2020年福建省首起网络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等典型案件;在担任知识产权保护合议庭成员期间,审理了假冒“茅台”注册商标、侵犯企业商业秘密等多起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有力维护了企业营商环境及社会的和谐稳定。
在审判庭上,许嘉亲身感受到被告人认罪忏悔时的泪水,也见过企图逃脱罪责时的狡黠……然而,在他看来,虽然“刑事法律是冰冷的,但是法官应该是有温度的。”这些年,他坚持依法公正惩处刑事犯罪分子,同时也高度关注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在审理一起信用卡诈骗案件时,被告人妻子此前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入狱服刑,因被告人身患结肠癌,后又突发脑干出血,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终日躺卧在床,家庭生活重担只能压在20岁的儿子身上,父子俩挤在一处不足十平方米的旧房中。许嘉先后四次前往被告人租住处了解情况,看着被告人贫病交加的境况,经过跨地域协调公安局为罪犯办理暂住证、协调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为罪犯办理入矫手续等,终于为被告人办妥了暂予监外执行手续。
“身披法袍,心存道义。”这些年,许嘉充分发挥政协委员作用,结合审判实际,多次撰写提案建议,由他撰写的有关“流动务工人员、流浪人员就近登记制度”“关于改进暂予监外执行病情复查工作,给予贫困罪犯特殊帮扶的建议”等多份社情民意提案被上级采用,彰显一名刑事法官的担当与柔情。不仅如此,他还探索将法律知识和业务工作成果转化为理论调研文章,与同事合作完成的论文《以轻刑换取效率?——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恶势力刑事案件审判实践中的观察与反思》,获得2020年宁德中院学术讨论会优秀奖。
从青涩懵懂的书记员,到如今的刑事审判老兵,许嘉用公道正派的作风、踏实肯干的韧劲、乐于奉献的精神彰显了新时代优秀法官的杰出风采,他先后荣获“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工作表现突出个人”“全省优秀法官”称号,被福鼎市委、市政府授予“三等功”两次。
“只有依法公正严谨地做好刑事审判,方可无愧于心中的法律天平。”许嘉说,他时刻铭记在国旗和法徽下的铮铮誓言,让公平正义之光照亮万家灯火。
□ 本报记者 郭晓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