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源减量、源头治理,让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宽严相济、法治教育,让更多青少年成为知法懂法尊法守法的“明白人”;善意文明、亲和执行,让当事人各方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人民有所呼,司法有所为。去年以来,特别是主题教育开展以来,针对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福鼎法院突出问题导向,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致力于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把主题教育的成果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见证调解,打造诉源治理好“枫”景
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最前面,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引导当事人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这是福鼎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致力于多元解纷、诉源治理,助力绘就基层社会治理好“枫”景的真实写照。
“钱我们都取出来了,今天请法院帮我们见证一下……”2024年1月,一位土地买卖合同纠纷的当事人老魏在福鼎法院调解室里的桌上整齐码出了10万元现金。
原来,2011年原告薛某经人介绍,花费14.2万元向被告老魏购买了一处偏僻地基,打算等地基旁的道路一通就盖房,但多年过去,路网建设仍不见起色,盖房事宜就一直搁置。直到近期,薛某从他人口中得知,该地基不可用于盖房且私自买卖土地是违法行为。意识到严重性的薛某,先后多次找到老魏要求解除合同。但因双方始终达不成一致意见,薛某遂将老魏诉至福鼎法院。
接案后,福鼎法院第一时间通过“诉非联动”平台将案件派发给特邀调解员开展诉前调解工作。面对争论不下的当事人,调解员耐心寻找矛盾症结,通过“背靠背”释法说理、分析利弊,最终促成双方达成退还10万元的和解协议,双方亦决定请福鼎法院见证了结此事。拿着法院当场作出的司法确认民事裁定书,双方犹如吃下“定心丸”,最终握手言和。
化解一件矛盾纠纷等于化解一件诉源、一件访源、一件案源,诉源治理既可减少群众奔波诉累,亦可缓解法院人案矛盾。福鼎法院结合“宁人息事”无讼创建工作部署,邀请45个村、社区、司法所等基层治理单位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联合邮政网点创新推进“法邮”合作,构建覆盖全域的“法院+”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大格局。
为打通司法服务的“最后一公里”,福鼎法院还充分运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12368诉讼服务热线、邮政网点、智能手机语音设备等载体,不断深化闽浙边“共享法庭”司法协作机制,实现热线服务“一号通”、纠纷化解“一网通”、便民服务“一站通”,推动诉讼服务向源头和前端延伸。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当事人同意诉前调解案件数3005件,占一审民商事案件总量90.68%,其中调解成功2352件,调解成功率达78.27%。
宽严相济,“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我以为只是帮忙转接一下电话,即使真的出事了也未必会查到我头上……”“你的行为看似只是帮忙打了个电话,但你想过被骗钱的人有可能因此家庭破裂、甚至对生活失去希望吗?”当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危害后,被告席上的小希(化名)惭愧地低下了头。
因父亲长期外出务工,母亲忙于生活疏于管教,辍学在家的小希在混迹社会时结识了一些不良青年。2023年2月至3月,小希通过单独或伙同他人、主动联系电信网络诈骗分子桥接诈骗电话获取高额报酬,造成8名被害人经济损失451752元。
“我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请帮我向受骗的被害人说声对不起……”庭审过程中,小希表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自愿认罪认罚。最终,随着一声法槌响起,未成年被告人小希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旁听席上,小希母亲不禁掩面哭出了声。
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背后,折射出了家庭、学校、社会在其成长教育过程中存在着法治引导、教育失范乃至缺位问题。“这几年电信诈骗犯罪高发,一些年轻人法治意识不足,希望法院能共同推进少年审判与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扣好他们人生的第一粒扣子。”在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征求意见建议时,未成年法治教育也一度成为代表委员们关注的焦点。
针对涉少刑事案件,福鼎法院落实未成年被告人审前评估普及工作,深入了解未成年被告人家庭背景、学习情况,优先选择心理教育和疏导的方向,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审判方针,通过“不忘初心”少年圆桌审判进行法庭教育7次,切实纠正未成年人错误思想与行为。
如何在惩罚的同时,最大化降低刑罚造成的负面影响?福鼎法院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犯罪封存制度,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7件7人,让未成年被告人与同龄人在复学、升学、就业时享有同等的权利。同时,积极联合市妇联、天湖社区成立家庭教育爱心指导站,构建“法官+心理辅导师+社工”模式,提供家庭教育“法治问诊”服务,开展涉案未成年人回访帮教、心理疏导、调解调查等50余人次;结合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毕业法治课”等活动,开展各类法治宣讲8次,受众1万余人。
亲和执行,保障当事人基本生存权
“我和老伴年纪大了,腿脚不便,看病吃药都指望退休金,希望法院每个月能及时留点保障我们的基本生活。”日前,被执行人陈某向福鼎法院提出每月向其发放必要生活费的申请。
“传统执行模式下,法院需多次前往银行冻结、扣划、分配被冻结的退休金存款等,被执行人也在银行和法院间来回奔波,办理基本生活保障金领取手续,这不仅增加法院和金融机构的工作负担,也不符合‘让当事人只跑一次’的司法便民精神。”为保障被执行人的生存权与申请执行人的胜诉债权,2023年9月,福鼎法院建立退休金协执工作调研专班,针对涉退休金终本案件开展调研工作,创新提出“亲和型”退休金协助执行机制。
2023年11月7日,福鼎法院与中国银行福鼎支行、兴业银行福鼎支行举行“亲和型”退休金协助执行机制签约仪式,三方联合共建“亲和型”退休金协助执行机制。该机制系以金融机构作为协助执行单位,先通过“预先冻结、金融协助”让被执行人灵活取用每月最低生活保障费用,再以“定额分配、专项代发”使申请执行人快速领取执行案款,达到“当月冻当月领,执行案款简单清”的执行目标。
执行工作是实现当事人胜诉权益的“最后一公里”。福鼎法院始终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讲究情、理、法融合,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充分考虑、平衡各方权益,依法确保实现胜诉人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执行行为对被执行人的影响,以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让守信者一路畅通,让失信者寸步难行”。福鼎法院实施一系列正向激励举措,鼓励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出具《自动履行证明书》170份,屏蔽案件相关数据和生效裁判文书信息2011条,对履行完毕的601名自然人、49家企业进行信用修复,使其退出限高、失信“黑名单”;严厉打击失信违法行为,将1952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限高“黑名单”,向社会曝光被执行人825人、悬赏被执行人7人,对4名被执行人作出罚款决定、对165名被执行作出司法拘留决定,对3名拒执行为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
□ 本报记者 郭晓红 通讯员 王雅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