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去陈国斌的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命马孝斌、张辅用、曾鸣为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陈国斌的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命马孝斌、张辅用、曾鸣为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